來源:淄博新聞網
2017-10-03 14:46:10
30日,記者從淄博市高新區交警大隊獲悉,為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降低機動車尾氣排放造成的環境污染,推動交通秩序和環境持續改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等有關規定和《2017年環境保護突出問題綜合整治攻堅方案》及《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的有關要求,結合高新區實際,經工委管委會批準,決定自10月1日起對高新區部分區域、道路內對部分車輛進行全天限制通行管理。
限行區域
1.省道238(高淄路)以東,省道235(不含)以西,國道205以南的高新區轄區范圍內的所有道路,因青銀高速淄博口位于高新區金晶大道段,為方便貨車進出高速公路,金晶大道的桓臺界至魯泰大道段,魯泰大道的金晶大道至省道235段,不予限行。車長大于等于6米或總質量大于等于4500KG的載貨汽車、危化品車、拖拉機、最大總質量大于12000KG達不到國IV排放標準的重型柴油貨車將限行。
另外,確因生產、生活需要進入限行區域的,可持行駛證到高新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通行證,并按照規定時間、路線通行(最大總質量大于12000KG達不到國IV排放標準的重型柴油貨車不予辦理)。
對于違反本通告車輛,將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安全生產監管和環境保護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法規,采取現場執法與監控抓拍相結合的措施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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