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泰山晚報
2017-10-26 11:47:10
2018年度全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確定了!2018年我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繼續設置兩個檔次,一檔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170元,二檔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280元,較上年每人每年分別提高30元和40元。
記者從市人社局了解到,自即日起至年底,2018年我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將再度啟動。今年繳費標準繼續設置兩個檔次,一檔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170元,二檔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280元。未成年人、在校學生按照一檔標準繳費,享受二檔醫保待遇。與去年相比,今年的繳費標準有所提高。2017年,居民個人繳費也分為兩檔,其中,一檔140元/年;二檔240元/年。
此外,與往年相比,今年還調整了外地戶籍居民參保政策。調整后,按照要求,已取得泰安市居住證,且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可參加泰安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我市居民相同標準繳費,各級財政按照當地參保居民同樣的標準給予補助。隨父母(至少一方取得泰安市居住證)居住的非本市戶籍的新生兒可按規定參加泰安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持居住證參保的非本市戶籍居民,須在取得居住證當年集中繳費期(非集中繳費期不予受理)繳納次年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個人繳費部分,自次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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