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日報
2017-11-01 18:11:11
近日,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于規范駐濟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新招錄招聘人員戶口遷移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簡化規范駐濟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新招錄招聘人員戶口遷移手續。《通知》明確,駐地在濟南市(含濟南市代管縣)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新錄用的公務員(含選調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新招聘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其配偶、未婚子女可按自愿原則隨遷落戶。
《通知》要求,縣(區、市)級公安機關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材料審核以及戶口的準遷、遷移,并通知擬落戶地公安派出所。其中,錄用聘用材料查看原件,留存加蓋用人單位公章的復印件。(記者 徐超超 張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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