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濟南日報
2017-11-20 09:13:11
很多私家車干著順風車的活,行駛在路上無法辨認。(戴升寶 攝)
近年來,不少上班族注冊滴滴順風車,上下班途中接個乘客賺點油錢,既解決了乘客的出行問題,也讓車主有所收獲。這個看上去雙贏的事情,蘊含著很大風險:一旦在開順風車的過程中出現車禍,無論是乘客受傷,還是車輛損毀,保險公司會拒絕賠償。
記者調查順風車成了很多人的選擇
小尹家住濟南東部,要到西客站附近上班,一個人開著車上下班,每月光油錢就得上千元,這讓每月收入五六千元的他直喊吃不消。一個偶然的機會,朋友推薦他加入了滴滴順風車,上下班各捎一名或者幾名乘客,既方便了他人,又能讓自己每月有相對固定的收入。有一段時間,他在晚上還經常出來接活,每月多的時候能賺兩三千元。
像小尹一樣,濟南很多私家車主注冊順風車。由于順風車比坐出租車或者快車要便宜不少,很多市民也很喜歡坐。有些司機和乘客甚至達成了長期合作關系,每天早上一起拼車上班,下班再一起回家,雙方各取所需。
記者下載滴滴順風車APP,注冊了一個司機版的賬號。打開APP,發現隨時會有不少乘客發布出行信息,一些市內遠程的任務一單就能賺四五十元。而隨著車輛的移動,周邊乘客的信息也在發生著變化。很多任務發布上去幾分鐘,就被人搶走。記者注意到,即使不在上下班時間段里,順風車任務仍然有很多。業內有關人士告訴記者,這些接單人就不是上下班捎乘客了,他們要么辦事途中賺點外快,要么就是專門接單賺錢的。
保險公司對順風車理賠說“NO”
順風車這個看上去雙贏的“共享經濟”,無論乘客還是司機都持認可態度??梢坏┰谶\營過程中出現車禍,雙方利益能得到保障嗎?對此,保險公司的做法告訴人們,順風車接單過程中出現車禍,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無論是車損還是人傷,都無法得到全部賠償。
近日,北京的李先生就碰到這樣的事,他在開順風車時遭遇事故,導致車輛受損,李先生曾為自己的車輛購買過交強險和商業險,因此他提出保險公司對車輛損失進行賠付。然而保險公司拒絕賠付,理由是車輛投保時,性質為家庭用車,事故發生時車輛處于網約車運營狀態,李先生擅自改變車輛用途,導致車輛危險程度加劇,且未通知保險公司,李先生被拒后將保險公司訴至通州區法院。
像李先生這種情況,在全國不少地方都發生過。武漢的宋先生開順風車接單過程中車輛掉入大坑,修車損失13萬余元。保險公司拒絕賠償,他將保險公司訴至法院。法院審理認為,保單中“特別約定”項載明,該車出險時如為營業性用途,保險公司不承擔一切賠償責任。據此,駁回他的起訴,損失自擔。
保險公司有關人士告訴記者,私家車主一般沒有營運經驗,在接送乘客的過程中增加了出險的幾率,這對保險公司來說是不公平的。所以,保單中一般都會有關于“營業性用途”的約定,一旦私家車用于營運出險,保險公司據此不予賠償。
法律專家應配套制定細化政策
順風車作為一種分享交通資源的行為,客觀上對社會資源是一種節約??擅鎸ΡkU公司的做法,車主到底該怎么做才能規避風險?對此,法律界有關人士認為,對于網約車中的快車和專車,應該屬于營運,如果自用車輛轉為快車營運用途,應當向繳納交強險和商業險的保險公司明示。根據之前一些判例,司機在從事快車業務中發生事故,由于之前沒有向投保的保險公司明示,保險中的車輛用途依然是自用性質,因此法院一般會判決保險公司不予賠付。順風車或者同事熟人之間的拼車,雖然車主也有一定經濟收入,但并不能簡單地劃為營運車輛。比如,有的地方交通部門規定,每天上下班捎著乘客算分享行為,不劃入營運車輛檢查處罰之列。其實很多順風車主或周末,或在上班時間都有接單,這也成為保險公司拒賠的理由。
很多地方對順風車是持鼓勵態度的。由于沒有出臺相關細化政策,保險公司會選擇對他們有利的說法,一些法院只能按條款約定來判決,從而導致部分順風車主出險無法理賠出現損失。不過,順風車是隨著互聯網發展起來的新事物,具有便利、分享等優點,適合市場的需要,必然會慢慢發展。有關部門應該根據實際情況,盡快配套相關細化政策扶持,同時加強管理。既讓大家共享交通資源,減少社會浪費,也能讓利益各方有法可依。有了細化規定,保險公司也會有針對性地提出解決方案,多方最終達成共贏的結果。
原標題:順風車出事故保險公司拒賠 擅自營運得不到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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