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7-12-11 09:47:12
原標題:“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成濰坊最高發違法行為
12月8日,記者了解到,今年11月份,“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再次成為了濰坊最高發違法行為。
截屏
大數據顯示,11月份,最高發的違法行為是“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其次,分別是“不按規定停車“和“機動車不走機動車道”。
民警說,“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就是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沒有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通過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而不按規定停車的高發路段,多半是各地市的重點商圈或行政區域。警方提醒駕駛員一定要把車停在規定的停車場或劃定的停車位上,避免因為自己的一時方便而阻礙正常交通秩序。如果必須臨時停車,車上要留一名駕駛員,有交通警察要求駛離應當立即駛離,如果妨礙了別的車輛行人的通行也應當歸立即駛離。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張焜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
網友評論僅供網友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齊魯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我來說兩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