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8-04-01 20:31:04
3月27日,上午7時50分左右,歷下交警大隊在旅游路洪山路路口開展交通違法整治,五中隊民警黃磊在檢查某外賣送餐員的駕駛證、行駛證時,駕駛人的反應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當民警問有沒有駕駛證行駛證時,當事人閃爍其詞說有駕駛證只是沒有帶在身上,民警讓其把車輛停好,但駕駛人趁民警不注意直接拿著外賣跑走了。民警對車輛信息進行了查詢,結果發現該車輛號牌是一輛三輪車的號牌,卻挪用在了這個二輪摩托車上,可見駕駛人和車輛都存在問題。
大概過了20分鐘左右駕駛人自己又悄悄地回到車邊意圖拿走隨車物品。民警立即將其帶上警車進行控制,對駕駛人身份進行核實。起初民警詢問時,駕駛人說他自己叫竇某良,這個車是買的二手車,車牌子是從舊貨市場弄的,民警通過指揮中心核實并沒有此人,然后駕駛人又改口稱自己不姓竇而姓杜,經查詢仍然不是真實的身份信息,民警只得將其帶回中隊做進一步落實。回到中隊后該駕駛人依然不說實話,堅稱自己叫杜某良。經過近3個小時的較量,民警最終通過手機號碼確定了駕駛人孫某良的真實身份信息,其駕駛證準駕車型為C1。據孫某良交代,其假身份信息為外賣站點同事提供的他人信息。
民警依法對駕駛人開據強制措施憑證,扣留了其駕駛的摩托車,該駕駛人將面臨罰款2750元,駕駛證一次性記25分的處罰。(違法行為:駕與準駕車型不符車的、涉嫌使用其他車輛號牌、未帶駕駛證、不服從交警指揮),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交警提示:近年來,隨著外賣行業的興起,街頭上“飛馳”的外賣小哥也隨處可見,因為外賣送餐引發的交通事故也是屢見不鮮。作為交通參與者,必須要以遵守交通法律法規為前提,要把安全放在首位,無牌、無證、逆行、闖紅燈等嚴重交通違法都是交通安全的隱患,在此希望廣大外賣送餐員在路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做一名安全的外賣小哥。
相關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條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1.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
2.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3.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4.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第19條規定: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考試合格后,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給相應類別的機動車駕駛證。
持有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的人,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考核合格的,可以發給中國的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第96條規定: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15日以下拘留,并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第99條第1款第1項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張泰來 通訊員 閆國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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