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魯網
2018-05-16 09:51:05
魯網5月15日訊 濟南警方頻繁接到投訴,稱歷下區和平路中段附近廣場舞噪音擾民。民警多次到現場調查,并用儀器測量,發現跳廣場舞的音樂未超過規定分貝,跳舞時間也在規定范圍內。
昨晚在省城和平路中段,民警現場測試廣場舞音量
從2018年起,濟南市集中整治噪音。晚上10點以后,不允許從事廣場舞活動。在主干道周圍跳廣場舞,音樂不得超過70分貝,在小區內不得超過65分貝。民警提醒廣大市民,在規定的場所、時間、音量內跳舞,不要噪音擾民。文/圖記者鄭芷南
經常接到投訴 民警每天來測試
昨天晚上7點左右,在濟南市歷下區和平路泉城新時代商業廣場上,三十多位老人在商鋪前跳舞。跳舞的音響放置在小廣場北側的商鋪門前,廣場南側是和平路,東側是歷山東路,樓上是商鋪。
據了解,小廣場上有三個跳廣場舞的團隊,每個團隊有一個音響。一個廣場舞團隊的領隊告訴記者,每天晚上三個隊伍有百十人來跳舞,“我們西邊這個隊有二三十個人。”
昨天晚上,濟南市公安局歷下區分局文化東路派出所的民警到場對這個廣場舞群體進行檢查,經民警現場測試,聲音為67分貝。濟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一大隊副大隊長趙志濤告訴記者,按照規定,晚上10點以后不能從事廣場舞活動。在主干道兩側跳廣場舞,聲音不能超過70分貝。在小區內跳廣場舞,聲音不能超過65分貝。
文化東路派出所副所長李巖告訴記者,近期他們經常接到舉報稱,附近廣場舞噪音擾民。“我們每天都過來檢查,發現情況與舉報者描述的不符。同時,我們也對跳廣場舞的人群進行了提醒。”李巖告訴記者。
商家高音攬客 159個音響被沒收
記者了解到,夏季來臨,噪音類的投訴也增多。今年以來,濟南市公安局集中整治噪聲污染。截至目前,濟南市各級公安機關先后出動警力16000余人次,確定重點整治區域519處,檢查各類生活噪音擾民點6000余處,勸阻教育3104人(次),下達警告495份,治安罰款87家,收繳暫扣商業經營類外置音箱器材159臺。
趙志濤告訴記者,警方敬告依然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招攬顧客的商家,這種行為是違法的,對發現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招攬顧客的商家,第一次警告,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公安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200至500元的罰款,同時收繳音響。同時,也提醒廣大廣場舞愛好者,請按照國家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和規定的音量分貝標準內開展文明健康的健身活動。(山東商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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