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8-05-16 15:20:05
5月2日至8日期間,威海市環翠區法院發布公告,嚴厲敦促所有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主動于本月20日前履行義務,否則將采取信用懲戒、罰款、拘留、追究拒執罪等強制手段。 公告發布后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應,截止到上周五,被執行人自動交款90余筆,交款金額高達370余萬元,維護了眾多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看到執行公告,委托律師出面協商
一則在朋友圈里轉發的《環翠區人民法院關于敦促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的公告》,引起了趙某的注意,轉發信息的是自己的代理律師孫娟。在仔細閱讀公告的內容后,趙某與孫娟取得了聯系,希望她能夠代表自己,到環翠區法院處理自己多年前涉及的一起案件。
原來,早在2014年,趙某的朋友謝某曾無證駕駛義務幫助趙某駕車批發蔬菜,車輛歸屬于趙某。不曾想,車輛在行駛途中與一輛手扶拖拉機相撞,導致拖拉機駕駛人劉某不治身亡。法院最終判令,趙某和謝某應賠償劉某的家屬11萬余元。
但是在2016年5月10日判決生效后,二人始終沒有履行義務,法院雖然采取了一定的查控措施,但因為二人是外地人,在本地沒有固定住所和固定收入,案件雖進入了執行程序,但執行一度陷入了僵局。
“這次環翠區法院發布了敦促執行的公告,我便在朋友圈里轉發了。”孫娟介紹說,“我的當事人趙某在看到后主動向我詢問其中的各條內容,從交流中我可以感覺到,他的思想轉變非常大,他感受到了此次執行力度之大,所以就讓我代替他來法院協商解決方案。”
當事人失蹤多年,現通過朋友履行義務
5月2日,執行公告剛發布不久,環翠區法院執行二庭執行員江濤便收到了一個陌生的電話。“江法官您好,我是王某的朋友,想跟您聯系解決下王某之前的一起案子。”聽完對方的介紹,江濤內心不禁一陣驚喜,因為這位已經失蹤了兩年之久的王某竟然出現了。
早在2016年,王某向李某借款15000元,但是王某遲遲未按期歸還,于是李某便將其告上了法庭,要求王某償還本金和利息共計16000元。后來,李某又于2017年11月22日向環翠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隨后,法院通過寄送傳票、執行通知書、申報財產令等要求王某履行義務,并通過網絡查控查找其名下的銀行、證券、車輛、工商登記等財產線索,但均一無所獲。讓執行法官更為苦惱的是,王某從2016年開始就已經下落不明,根本無法對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人就這么消失了,我們采取了各種措施,都查找不到她的下落,所以案件執行陷入了僵局。”江濤回憶說。
沒想到,本次執行公告剛剛發布,王某就通過其朋友聯系到了執行法官江濤,表示自己想要履行義務。“2號打的電話,7號所有執行款就已經到位了。”江濤介紹,“更令人欣喜的是,在執結了這起案件之后,5月8日我又收到了王某朋友的短信,表示王某還想要繼續聯系解決自己涉及的另一起案件。”
招標須脫離黑名單,公司主動聯系法院
“我的案子是今年1月18日立案的,現在已經拿到了執行款,環翠區法院的這個執行效率真是太高了。”申請人徐某在領到執行款之后開心地說。
在一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中,江蘇某公司等四被告被徐某告上了法庭,“徐某當時起訴兩家公司和兩個當事人,應當支付工程款及違約金約41萬元,但是四被告在法院判決生效后始終沒有履行義務。”據環翠區法院執行局執行二庭執行員畢成介紹,后來法院將四被告全部都列入了失信黑名單中。
恰好在最近,江蘇某公司因為公司要招標,必須盡早脫離失信黑名單,所以就主動聯系到了法院和申請執行人,想要妥善處理這一案件。雙方經過協商,該公司表示愿意一次性履行30萬元的義務,“其他款項雙方也達成了和解,這起案件得到了順利執結。”畢成說。
為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的攻堅戰,環翠區法院自去年開始共采取了11次集中行動,先后對拒不履行的被執行人采取了拘留、約談、發布公告等措施,本次又發布了執行公告,都是為了督促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下一步,我們還將結合本次公告的內容集中約談被執行人,對仍不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將直接采取強制措施,進一步加大執行力度。希望所有至今沒有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不要存在任何僥幸心理,也希望通過我們的宣傳能夠讓大家更加了解執行工作,珍惜自己的信用評價。”環翠區法院辦公室副主任孫海蘭說。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崔巖 馬云云 通訊員 周芳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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