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生活日報
2018-05-17 23:23:05
得知可免費贈送牙刷,外地來濟的吳先生便跟人進入火車站一家煙酒超市內。可是在吳先生掏出200塊錢時,店員一把將錢奪去,硬是讓吳先生買下擺在面前的“免費品”。
近日,公交分局第四派出所破獲了這起團伙強賣商品案件,該煙酒超市包括“托”在內的五人被行拘,一人被行政處罰。
免費領東西,進店就被“套路”
5月14日,東北籍中年男子吳先生乘坐火車來到濟南打工,途徑出站口附近的一家煙酒超市時,他被店門口一名身材略胖的女子攔住了。女子手中拿著一把牙刷,聲稱會將牙刷免費送,同時進入商店后還能免費領東西。“有這等好事兒?”吳先生起初將信將疑,可是見到一位黃頭發的女“顧客”也領了牙刷進去,吳先生便領取了兩根。“店員跟我說,要進店里拿名片給我,我便跟進去了。”吳先生告訴記者。
煙酒超市并不大,貨架上擺滿了各種日常消費品,店中有兩位“顧客”。店員拿出腰帶、襯衫等商品,擺在吳先生面前。“店員說這些值2000塊錢,可以白送給我,只要我幫著為他們做宣傳。”吳先生發現,店中另外兩名顧客也被給與了商品。就在吳先生拿著東西想走的時候,店員又開口了。“他問我身上有多少錢,要根據身上多少錢,判斷我能不能幫我做宣傳。”
吳先生兜里就二百元,他從褲兜里剛掏出來,店員就一把扯了過去。“他又改口了,說這些東西值2000元,可以200塊錢便宜賣給我。”吳先生說,“可這200塊是我全部錢啊,沒錢怎么回去?”
盡管吳先生表示抗議,但二百塊已經被店員放進了柜臺的抽屜里。吳先生再三要錢,但店員并不歸還。
“顧客”原來是托,便衣民警當場抓獲
吳先生稱,自己打零工一天最多掙100元,可是初來濟南人生地不熟,不敢同煙酒超市店員爭執。“對方還說,如果再要錢,就要報警扣人,還說要找人。”吳先生注意到,另外兩名“顧客”,一個掏出了2000塊,一個掏出了幾百塊,把“免費贈”的商品買了下來。吳先生只能出了店,這時他才懷疑這些顧客是“托兒”。吳先生發現,店員給自己的是牙刷、水杯、襯衣、腰帶四件東西。“這些根本不值200元啊,我也根本不想賣啊。”
隨后,吳先生向濟南當地警方報警。而與此同時,濟南市公交分局第四派出所的便衣民警早已在貨車站附近守候多時,看到吳先生被強迫購買商品以后,迅速行動,將煙酒超市強賣商品的團伙成員全部當場抓獲。事后,民警不但幫吳先生買了午飯,還返還了吳先生的200元錢。
據了解,警方于一個多月前就掌握了相關資料,有市民反映該煙酒超市存在強賣商品的行為,多位市民蒙受損失。民警介紹,該團伙所物色的下手對象,多是外地來濟務工的中年男性,隨身攜帶編織袋、包裹等,外表老實本分。而陪同吳先生進店的幾位“顧客”,也是店主請來的“托兒”。
據審查,煙酒超市老板齊某某組織劉某共六人,每天從事強迫交易活動。按照分工,一人在超市門口負責物色合適人選,以進店免費贈物品為由,將顧客騙入店內;另外三名幫托冒充顧客,進入店中選購商品,而劉某則在店內介紹商品,并要求顧客付錢,“托”則主動掏錢以迫使被侵害人也付錢。這時劉某趁機將被侵害人手中的錢奪走。最后,幾名“托”還會跟隨顧客離開,監視其是否報警。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民警依法對該團伙做出處罰,行政拘留五人,行政罰款一人。
民警提醒,市民在外出務工時一定不要輕信陌生人、貪圖小便宜,以避免上當受騙,同時,遇到侵害時一定要及時報警,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
網友評論僅供網友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齊魯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我來說兩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