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生活日報
2018-06-18 09:14:06
36歲男子朱某冒充現役軍人,在不到一年時間內,先后與5名被害人結識,進而以經濟合作、借款、談戀愛等名義,騙取錢財,玩弄感情,詐騙金額達56萬余元。
近日,濟南中院依法判處被告人朱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五萬元;同時責令被告人朱某退賠5名被害人的全部經濟損失。
朱某只有高中文化,為冒充軍人行騙,他先后偽造了軍車駕駛證、警備糾察證、軍官證等證件,置辦了軍裝、軍用領帶、軍用臂章、軍用腰帶等作案“行頭”。
2014年3月,朱某與杜某商談業務過程中,謊稱自己系某軍區保衛處處長,并可申請小微企業補助,從事手機充電器加工,讓杜某投資,騙取對方共計13萬余元。
2014年11月,朱某與牟某通過一婚戀網站結識,其再次謊稱系現役軍人,后二人確定戀愛關系,并多次發生性關系。二人交往過程中,他以其母親生病住院等理由,先后騙取對方5萬元。其后不久,他又通過同一個婚戀網站與徐某結識,冒充軍人身份,取得對方信任后,確定了戀愛關系,并多次發生性關系。朱某編造諸多理由,讓徐某辦理了多張信用卡供他使用,先后編造各種理由騙取對方共計27萬余元。
2015年3月,女子李某某應聘到山東某實業有限公司工作,朱某時任該公司總經理。他冒充軍人身份,謊稱正等待轉業。兩人確立戀愛關系后,他以無法辦理信用卡為由,讓李某提供信用卡給其使用,透支10萬余元。公安機關抓捕朱某時,李某某得知朱某是因冒充軍官詐騙,因當時兩人系戀人關系,李某某竟來到朱某辦公室,將其軍裝藏起來,還剪爛扔到垃圾桶里。
另據該案一審法官介紹,被告人朱某曾因詐騙罪獲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朱某以謀取非法利益為目的,冒充軍人進行招搖撞騙,其中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同時構成詐騙罪、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擇一重罪詐騙罪從重處罰。朱某系累犯,依法應從重處罰。綜上,此案經歷下法院、濟南中院兩級法院審理,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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