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8-07-26 09:58:07
原標題:祭祀失火“雙責”,日照首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開庭
7月19日下午,由日照市嵐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劉某涉嫌犯放火罪及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一案在日照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三審判庭公開審理。
據悉,這是日照市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庭審現場,被告人劉某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侵害公共利益供認不諱,當庭懺悔表示服從法庭判決。
經查明,2018年2月13日14時許,嵐山區巨峰鎮村民劉某擅自將違禁物品帶入其村南的南北山墳地上進行祭祀,點火時,火星引燃了燒紙和周邊的干草及鞭炮,導致巨峰鎮柿樹園村東面南北山西側的林場起火,火勢迅速蔓延,引發山林火災,劉某見火情無法控制后離開現場,畏罪潛逃。
經對火燒跡地進行勘驗、評估認定,巨峰鎮南北山林地是省級重點公益林,其中由被告劉某引起的過火森林面積為8.87公頃。其生態損失包括兩部分:一是該火燒跡地基本恢復生態功能前(及時更新造林約7年),其水源涵養、水土保育、凈化環境與調節氣溫、農業防護、固炭制氧、生物多樣性累計損失;二是火災發生時釋炭耗氧(逆固炭制氧過程)的一次性損失。按照成本重置法估算,本次森林火災生態價值損失為100余萬元。
為保護生態環境,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嵐山區檢察院以涉嫌放火罪對該案提起刑事訴訟;本案因林地所有權人放棄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但生態環境資源仍處于受侵害狀態,經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批準,5月28日嵐山區檢察院依法向日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案件審理過程中,公訴人和公益訴訟起訴人依法對劉某構成放火罪和侵破壞生態資源環境予以指控,并當場展示證據資料。檢察機關指控認為,被告對其失火行為給柿樹園村委會集體林木所造成的損害和以及對社會公共利益所造成的生態損害,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刑事附帶公益訴訟部分認為,被告應對被毀壞的林地,通過補種等方式恢復原狀;如不能恢復原狀,由被告對森林火災生態價值損失人民幣176.76萬元的承擔賠償責任。
“我做了錯事,我認錯,但我賠不了那么多錢?!蓖彫F場,劉某懺悔的流下淚水。鑒于被告人賠償能力有限,檢方選擇要求被告將受損林地恢復原狀。
“法律賦予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職責,我們就要為建設綠水青山的美麗嵐山不遺余力地貢獻檢察力量。”庭審后,本案公益訴訟起訴人劉新華表示,巨峰鎮南北山林地是省級重點公益林,對改善當地生態環境,保持生態平衡的作用舉足輕重,本案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目的更多的在于警醒廣大群眾樹立底線思維,共同守護生態文明。
此案法院將擇期宣判。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徐艷 通訊員 孫曉
齊魯壹點客戶端版權稿件,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