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威海新聞網
2018-08-15 16:33:08
8月14日,記者從市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威海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于近日發布。《辦法》將我市實行多年的限放政策改為禁放,禁放區域比原來的限放區域有所擴大。明年1月1日起,包括春節期間在內,禁放區域內就不能燃放煙花爆竹了。同時,禁放區域、禁放地點內,全年禁止銷售、儲存煙花爆竹。
禁放區域內不得銷售儲存煙花爆竹
為保障煙花爆竹禁放要求得到有效落實,《辦法》規定了有關的配套措施,并在監管、獎懲等方面進行了制度創新。
《辦法》規定,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地點,不得銷售、儲存煙花爆竹,從源頭上管控。這也是本次政策變化比較明顯之處 。
以往,燃放煙花爆竹后,有時沒能及時清掃,對環境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壞。對此,《辦法》明確了清掃要求。今后,燃放煙花爆竹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在燃放完畢后立即清掃燃放廢棄物。
“制度創新是我們在立法過程中重點考慮的問題。為了促進煙花爆竹禁放工作落實,《辦法》引入了信用監管機制,建立了舉報獎勵機制。”于國勝說。
《辦法》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違反《辦法》受到行政處罰的,相關信息將依法納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切實增強《辦法》各項要求的威懾力,為禁放要求的落實提供了有力保障。
為了解決違法燃放煙花爆竹點多面廣、查處困難的問題,《辦法》建立了違反禁放要求行為的舉報獎勵機制。單位和個人發現有違反本辦法禁止行為的,有權向公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城市管理執法等部門舉報。經查證屬實的,按照規定對舉報人給予獎勵。
違法提供燃放服務最高罰5000元
為了加大對違法燃放行為的處罰力度,《辦法》在對違法燃放煙花爆竹依法進行處罰的基礎上,新設定了兩種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增加了違法成本。
《辦法》規定,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地點或者時間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責令停止燃放,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從事婚慶、殯儀等服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地點或者時間,為顧客提供燃放煙花爆竹服務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地點或者時間燃放煙花爆竹的單位或者個人,未在燃放完畢后立即清掃燃放廢棄物,破壞環境衛生的,由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對違法提供燃放服務和違法燃放后未立即清掃燃放廢棄物的行為新設了法律責任,大大增加了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成本,有利于遏制違法燃放行為的出現。”于國勝說。
好的規定出臺后,執行是關鍵。對此,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支隊長楊玉平表示,公安機關將會同安監等部門開展聯合整治行動,并充分發揮公安檢查站、治安卡口的作用,結合日常查控,加大對進入禁放區域可疑車輛的盤查力度,從源頭上防止非法煙花爆竹流入禁放區域。此外,在節假日、結婚好日等重點時間節點,公安機關還將深入社區、街面、賓館酒店、居民區等重點部位開展巡查,確保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禁得住、管得牢。
延伸閱讀
煙花爆竹禁放區域是這樣劃定的
禁放區域是群眾關心的熱點。新聞發布會上,于國勝對《威海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辦法》中劃定煙花爆竹禁放區域的依據作了詳細說明。
于國勝表示,城市建成區是人員密集區和煙花爆竹集中燃放區,在前期實行限放的基礎上,以城市建成區為基礎、以道路為主要邊界劃定禁放區的條件相對成熟,實踐中可操作性比較強,市民對此也比較支持。在前期調研中,95.8%的受訪市民贊同將城市建成區劃為禁放區。
由于東部濱海新城、南海新區和經區崮山鎮、泊于鎮等鎮政府駐地建成區以前沒有實行過限放政策,暫不將這些區域劃為禁放區,以后隨著城市發展可以再行劃定。
為最大限度地消除森林火災隱患,將環翠區羊亭鎮緊鄰里口山的部分農村區域納入禁放區。同時,為了增強《辦法》的靈活性,賦予各區市政府、國家級開發區管委在禁放區外再劃定禁放區或限放區的權力。
考慮到市轄區(開發區)與縣級市的管理權限有所不同,縣級市的禁放區域相對獨立,《辦法》對榮成市和乳山市的禁放區域授權榮成、乳山市政府劃定。(記者 王春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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