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YMG
2018-11-13 10:25:11
記者昨日(12日)從煙臺市物價局獲悉,為確保煙臺家庭醫生簽約工作持續有序推進,將對煙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有關醫療服務價格予以明確。
近期,市物價局、市人社局、市衛計委發布了《關于我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有關醫療服務價格的通知》。《通知》規定,我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簽約居民付費標準仍按《關于明確我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簽約居民付費標準的通知》執行:按照自愿原則,居民選擇1個家庭醫生團隊簽定服務協議,須明確簽約服務內容、方式、期限和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及其他事項;不以簽約服務包形式接受家庭醫生團隊提供的醫療衛生服務的,按照現行醫療服務項目標準收費;以簽約服務包形式接受家庭醫生團隊提供的醫療衛生服務的,簽約居民付費標準為,基本簽約服務包免費,個性簽約服務包0-6歲兒童5元/年,孕產婦、糖尿病患者10元/年,高血壓患者25元/年、65歲以上老年人30元/年;家庭醫生按簽約服務包向簽約居民提供醫療衛生服務的,除按附件規定的標準向簽約居民收取費用外,不得另外收取其他費用,也可向非簽約居民提供門診服務,按規定收取一般診療費等服務費用。
基層醫療機構出診、家庭護理、健康管理等醫療服務項目按現行價格執行;家庭巡診、家庭病床等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按規定放開,由醫療機構自主確定;遠程監測等新增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按《山東省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管理辦法》執行。該標準自2018年10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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