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8-12-07 08:54:12
省級機構改革后,市縣機構如何改,被社會各界所關注。日前,中央正式備案同意《中共山東省委關于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標志著我省市縣機構改革進入全面實施階段。《意見》明確了市縣機構改革的時間節點,按照要求,我省市縣機構改革將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黨政機構統一算限額
大中小縣限額不同
根據《意見》,此次市縣機構實行總量控制和限額管理,黨政機構統一計算機構限額。市縣機構限額范圍包括黨委工作機關、紀檢監察機關、政府工作部門。市縣黨委和政府不設部門管理機構,不得在限額外設立機構。
其中,濟南、青島兩市作為副省級城市,機構限額不超過55個;淄博、煙臺、濰坊、臨沂4市按大城市掌握,機構限額不超過50個;其他設區的市按中等城市掌握,機構限額不超過47個。
縣級機構限額區分大中小不同情況,控制在30—37個。54個縣按照中央確定的分類辦法綜合測算,分為大縣、中縣、小縣,機構限額分別為37個、35個、30個。縣級市按縣級限額的上限37個掌握,市轄區參照縣的機構限額分別確定。
《意見》明確,強化機構編制管理剛性約束。全面清理限額外行政機構,規范管理掛牌機構、臨時機構、派出機構、議事協調機構及其辦事機構。從嚴從緊控制市縣黨政機構加掛牌子的數量,掛牌機構不單獨核定編制和領導職數,根除掛牌機構實體化和“事業局”。同時,嚴禁擅自增加編制種類、超編進人、超職數配備領導干部,全面清理取消擅自設置的機構和崗位、擅自配備的職務。
根據要求,任何部門(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預機構設置。嚴肅查處機構改革過程中的違規違紀和“條條干預”問題。省委將對市縣機構改革適時開展評估和督察。
對標中央和省里
賦予市縣更多自主權
對標中央和省級機構改革,本輪市縣機構改革統籌設置市縣黨委工作機關和政府工作部門。省政府部門職能劃入黨委機構的,市縣要相應劃轉。同時賦予市縣更多自主權。
《意見》明確,此次進行調整的以及未調整的市縣黨政部門及其職能,都要與省委省政府機構職能基本保持一致。在此基礎上,允許市縣根據本地經濟社會特點,圍繞推進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鄉村振興、雙招雙引、地方特色產業發展等重點任務,因地制宜設置機構和配置職能。
按照要求,市縣要加大機構職能整合歸并力度,加大對職能相近的黨政機關合并設立或合署辦公力度,加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市縣已經整合設置且工作運行較好的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城鄉水務等機構,允許繼續保留,鼓勵在更大范圍積極探索。
與此同時,市縣要在規定限額內確定機構數量、名稱、排序,宜大則大、宜小則小,既允許“一對多”,由一個機構承接多個上級機構的任務;也允許“多對一”,由不同機構向同一個上級機構請示匯報,使市縣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更加符合實際、科學合理、更有效率。
五領域綜合執法改革
執法禁用輔助人員
《意見》明確,鄉鎮(街道)相關改革工作,與市縣改革統籌謀劃、分步實施。突出擴權減壓,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則放的原則,下放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盡可能把資源、服務、管理放到鄉鎮(街道),強化基層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鄉鎮(街道)工作重心要轉到加強黨的建設和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上來。基層機構設置和人力資源調配必須面向人民群眾、符合基層事務特點,不簡單照搬照抄上級機關設置模式。統籌各類編制資源,實行扁平化和網格化管理。適應鄉鎮(街道)工作特點和便民服務需要,整合審批、服務、執法等方面的力量和職能,綜合設置機構。
深化綜合執法改革是此次市縣機構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此次重點推進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五個領域綜合執法改革,鼓勵各地探索在更大范圍實行綜合執法。減少執法層級,積極推進執法力量下沉,設區的市與市轄區原則上只設一個執法層級,避免重復執法。鄉鎮(街道)在綜合執法平臺基礎上探索一支隊伍管執法。全面清理清退臨時人員和聘用人員,嚴禁使用輔助人員執法。鎖定執法人員編制底數,暫保持現狀不變,待中央統一明確政策后逐步規范。
保留設置的事業單位
名稱不再稱“委辦局”
市縣機構改革范圍廣、層級多,納入改革的既有黨政機關也有人大、政協、群團組織和事業單位等。《意見》要求,統籌推進相關改革。
在人大政協機構改革方面,健全市縣人大組織制度和工作制度,完善人大專門委員會設置。積極推進市縣政協履職能力建設,優化政協專門委員會設置。
在群團組織改革方面,健全黨委統一領導群團工作的制度,探索群團組織機關綜合設置,在保持現有群團組織架構和領導班子配備不變的前提下,縣(市、區)可整合工青婦等群團組織工作力量,綜合設置辦事機構。
針對事業單位改革,按照精干高效原則設置黨委、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將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全部納入改革范圍,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一律回歸機關,能轉職能的不轉機構。改革后保留設置的事業單位,名稱不再稱“委、辦、局”。今后,除行政執法機構按中央部署推進改革外,不再保留或新設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
把機構改革同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有機結合起來。全面推進“一次辦好”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減少微觀管理事務,清理和規范各類行政許可、資質資格、中介服務等管理事項,把更多行政資源從事前審批轉到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上來。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崔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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