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YMG
2019-02-15 08:42:02
近日,煙臺市政府安委會結合煙臺實際,制定了《加強公交車行駛安全和橋梁防護工作實施方案》,全面加強公交車行駛安全和橋梁防護工作。方案共明確了十項工作任務,要求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把該工作作為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
落實公交車駕駛區域安全防護隔離措施
對在用公交車駕駛區域安全防護隔離設施現狀和底數進行全面摸排,于2月底前完成摸排任務,指導有關單位制定改造方案,完成改造任務,確保防護隔離設施既能保障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不受侵擾,又能滿足駕駛員突遇身體不適等緊急情況的救助需求。在公交車內設立安全警戒線,噴涂張貼統一警示標語、安裝智能視頻監控,逐步安裝一鍵報警等技術防范設施。
提高公交車駕駛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煙臺各縣市區要把乘務管理人員(安全員)配備專項資金列入財政預算,逐步在跨河、跨高速公路(鐵路)、臨水臨崖、急彎陡坡、橋梁隧道路段,以及經過人員密集區的重點線路公交車上配備乘務管理人員(安全員),跟車服務、維護秩序,實行“一圈一檢”制度,防止可疑物品遺留車廂。加強教育培訓,定期開展案例警示教育,制定完善干擾駕駛等專項應急預案,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針對性實戰演練。
開展基本知識與技能的培訓考核,完善應急處置規范,明確緊急情況必須立即安全停車、及時報警等操作流程;做好駕駛員班前安全叮囑和車輛技術狀況檢查,切實做到“人有問題不上車、車有問題不上路”;加強駕駛員心理疏導、情緒管理。
對搶奪方向盤等過激行為可采取刑事措施
嚴厲打擊極端個人違法違規行為,針對侮辱、毆打公交駕駛員、搶奪方向盤等極端個人行為,影響公交車輛正常運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依法給予嚴肅處理。特別是對行駛中采取過激行為的當事人,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采取刑事措施。
加強對《刑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中關于危害公共安全相關條款的宣傳。組織發動群眾參與安防工作,發現違禁物品、可疑情況及時報告,積極協助制止違法犯罪活動。引導形成全社會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圍。加強警民聯動,對于接到干擾、辱罵、毆打公交車駕駛員等違法犯罪行為的報警,要第一時間出警,及時依法處理,并向社會公開,形成震懾。
迅速開展橋梁防撞護欄排查治理
全面排查在用城市、公路橋梁防撞護欄設置情況,對排查、梳理的問題列出明細,掛牌督辦,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短期不能整改到位的,設立安全警示標志;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立即停用整改。對客觀上無法改造或改造難度大的橋梁,且跨越大型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和高速鐵路的橋梁、懸索橋及斜拉橋等纜索承重的橋梁,科學調整公交線路或采取公交車限速等交通管控措施。(記者 林芋竹 通訊員 徐守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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