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9-03-24 08:18:03
近日,家住濟南龍奧北路的劉先生很苦惱。交房五年,小區多處地面發生了沉降現象,有的墻根裂縫能伸進手掌。劉先生曾多次向物業和開發商反映,但從去年10月至今一直無人維修。3月22日,小區物業負責人表示,目前樓體沒出質保期,應由施工方維修,而不是動用業主的維修資金。經過協商,施工方承諾對地面沉降問題進行維修。
12號樓因地面沉降形成的樓體與地面間的縫隙能伸進手掌。
地面現多處裂縫
單元門前逢雨必淹
21日上午,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來到劉先生居住的小區。在3號樓1單元門口,記者注意到,單元門早已損壞,單元門外的地面有明顯的沉降現象,連接門檻的地磚整體凹陷,兩側的墻根也有地面下沉的痕跡,墻皮下沿與地磚之間約有5厘米的裸露墻體。“下雨的時候門口全是水,你不穿雨鞋根本出不去。”劉先生抱怨。
劉先生說,2014年交房后,業主們就陸陸續續開始裝修入住,之后,小區多處地面出現沉降,且沉降現象越來越嚴重,有的地面還裂出了縫隙,樓體安全引發居民擔憂。
“跟物業投訴過,物業說要等開發商來處理。我們聯系不到開發商,就只有等,結果一等就是3年多。”劉先生強調,他之前曾向相關部門投訴,相關部門曾協調開發商給予答復并稱正在跟物業溝通,洽談出資比例的問題。去年10月,他再次投訴,開發商客服回復“正在協商,已經有結果了”。“當時客服給的承諾是3個月后來解決,但到現在都5個月了,一直也沒人來修。”對于開發商一直拖延的做法,劉先生和其他業主都非常不滿。
多棟樓出現問題
維修只用水泥涂抹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了解到,該小區于2014年6月30日交房。小區物業負責人馬女士介紹,小區從交房后一直出現各種房屋質量問題,如地面沉降、墻面磚塊脫落等,前幾年開發商還聯系施工單位來維修,后來施工方以“已過兩年質保期”為由拒絕維修。
事實上,3號樓還不是沉降最嚴重的,15號、12號樓,整個地面、路面都下沉,情況更嚴重。
在12號樓外,居民樓墻根處很多地方都有用水泥涂抹維修的痕跡。馬女士表示,12號樓的裂縫抹一次裂一次,雖然已維修過多次,但沉降造成的裂縫仍在加劇。馬女士把手伸進墻根的裂縫,整個手掌都能放得進去。
除了地面沉降,小區多個單元樓內還有墻面瓷磚剝落的情況。為了防止瓷磚砸傷業主,物業工作人員只能把不穩定的瓷磚揭下來重新貼。馬女士對施工方的建筑質量表示質疑。
三方已協商
施工方承諾進行維修
對于地面沉降的問題,小區物業相關負責人明確表示,他們修不了。因為房屋還沒出質保期,就應該由施工方來修,如果出了質保期再發生這種情況,才能動用業主的專項維修資金。
“施工方跟我們說,他這個主體的質保期只有兩年,我們不認可。”馬女士強調,施工方認為出了質保期不再負責維修,但實際上沒出質保期時就已經出現這種情況了,這不是質保期兩年的問題,而是和回填土沉降有關。“整個就是地基下沉,他們說解決不了。”
至于瓷磚剝落的情況,馬女士說,小區從交房后就開始出現這個問題了,幾乎每棟樓都有,前兩年施工方還來修過,但兩年之后就不再維修了,她認為這樣不太合理。“五年之內,防水漏水,可以找施工方來修。超過五年了,就要超過三分之二的業主簽字同意之后,用維修資金。但五年之內要聯系施工方,國家有規定。”馬女士說,年前他們和施工方達成了協議,雙方各出一半資金先把單元門維修了,但施工方一直拖著不付款。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了解到,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規定,保修期從交付之日起計算,根據《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在正常使用下,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最低保修期限為5年。
3月22日下午,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聯系到小區的開發商客服部。工作人員表示,該小區確實是他們開發建設的,至于小區地面沉降原因以及后續如何維修的問題,他們需要核實一下再答復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不過,截至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發稿前,開發商仍未給出任何回應。
據小區物業透露,22日下午他們和施工方還有開發商三方已經開過協調會了,施工方承諾會對地面沉降的問題進行維修。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戚云雷 實習生 汪靜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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