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
2019-04-02 14:32:04
酒駕司機醉駕拒絕檢查、女司機僥幸酒駕被查、嫌代駕來的慢自己酒駕上高速……
青島交警曝光2019年第6批38名酒司機
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訊 4月1日,交警部門曝光了2019年第6批38名酒司機及10個典型案例。交警部門溫馨提示:酒后駕駛既違法,又為安全埋隱患,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切勿心存僥幸,酒后駕車。市民發(fā)現酒駕醉駕違法行為可以撥打122進行舉報。
案例一:酒駕司機打電話拒絕檢查,測試結果為醉駕
2019年3月29日晚,市南交警巡邏中隊在銀川西路膠寧高架下橋口設點夜查,21:30分許,一輛深色沃爾沃汽車駛入檢查點,駕駛員并沒有打開車窗接受檢查,而是神色慌張地撥打電話,這一反常現象引起了執(zhí)勤民警的注意。民警隨即上前查看情況,勸導駕駛員接受檢查,當駕駛員打開車門后,濃烈的酒氣撲鼻而來,民警對其進行酒精呼吸測試,檢測結果為122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隨后帶其到東部市立醫(yī)院急診科抽血取證。如果最終檢測結果每百毫升酒精含量超過80mg/100ml,該司機將面臨拘役6個月以下,判處罰金,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案例二:僥幸心理被查女司機后悔莫及
3月25日,市北大隊冠縣路中隊在轄區(qū)內新疆路北向南方向設置檢查點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23時許一輛由北向南行駛白色現代牌魯B5T06Y的SUV汽車即將駛入檢查點時,駕駛員突然關閉了車燈將車停到了路邊。民警立即上前對該車輛進行控制。打開車門發(fā)現一名女性駕駛員在駕駛室內神色慌張,車內散發(fā)著淡淡的酒氣。民警隨即要求駕駛員韓某出示相關證件,駕駛員韓某稱并未攜帶駕駛證,當問其是否飲酒后駕車時,韓某主動交代當晚和朋友聚餐,自己是開飯店的就敬了幾杯酒,酒后還是抱著僥幸心理認為到家不到2公里路程,并且已經這么晚了路上不會有交警查車。
經過呼吸式酒精檢測,韓某酒精含量40mg/100ml,達到酒駕標準,由于其未攜帶駕駛證的違法行為故對其車輛依法進行暫扣,并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六個月。
▲岳父過壽喝的歡,次日醉酒駕車被查。
案例三:次日醉酒駕車被查
4月1日8時許,青島同三高速公路大隊三中隊民警在G15沈海高速泊里收費站外檢查車輛時,一輛魯B2TE98牌照的小貨車因車速過快引起了執(zhí)勤民警的注意,檢查過程中民警聞到駕駛員陳某身上有明顯的酒氣,便將其帶回執(zhí)法站進行酒精檢測,結果顯示其體內酒精含量為125mg/100ml。經了解,因周末岳父過生日,陳某和親友們在酒桌上陪喝了不少酒,到了晚飯時又斷續(xù)喝了幾瓶啤酒。由于第二天要外出辦事,陳某便在還沒醒酒的情況下冒險開車上路,誰知車子剛到達收費站被執(zhí)勤交警當場查獲。
由于陳某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執(zhí)勤民警在開具完處罰憑證后將陳某送至附近醫(yī)院進行抽血化驗,一旦化驗結果確屬醉酒,陳某將因危險駕車罪面臨半年內的刑事拘役和罰金。此外,陳某的駕駛證件在吊銷后,五年內不得再駕駛任何機動車和考取駕駛證件。
案例四:酒后自信駕車被查
3月30日16時40分許,濰萊高速公路大隊二中隊民警在青新高速平度南收費站執(zhí)勤時,一輛車牌號為魯AA196D的銀灰色小轎車在即將駛入高速公路收費站的匝道處減速并且猶豫不前,現場民警立即上前對其進行檢查,車窗打開能聞到駕駛室有酒氣,隨即現場民警對駕駛員尹某某進行酒精呼氣檢測,經檢測顯示尹某某體內酒精含量為28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經了解,駕駛員尹某某中午和好久不見的親戚在大澤山喝了點白酒,并睡了一會,本以為自己的酒量好,睡會兒就沒事了,沒想到傍晚還能測出酒精。駕駛人尹某某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處以1000元罰款,并記12分、暫扣駕駛證六個月。
案例五:環(huán)灣路邊停車呼呼大睡一查竟是醉駕
4月1日7點40分左右,膠州灣大隊四中隊接到支隊指揮中心通知,環(huán)灣路往市區(qū)方向金水路橋下,一輛灰色轎車違規(guī)停在路邊。由于正值早高峰,環(huán)灣路車流量極大,車速快,現場情況十分危險。民警趕到現場后,發(fā)現駕駛員正在駕駛室內呼呼大睡。民警多次敲打車窗嘗試叫醒駕駛人,但其毫無反應,大約五分鐘后才駕駛員馮某迷迷糊糊從睡夢中醒過來,下車后,一股濃郁的酒氣撲面而來,但馮某拒不承認自己喝酒的事實,稱自己沒有開車,是朋友開的車。為了不影響交通,在做好取證工作后,民警將馮某帶至中隊進行酒精呼氣檢測,測試結果為142㎎/100ml,達到醉駕標準。隨后民警對其進行勸導教育,馮某承認了自己喝酒開車的事實。目前馮某的血樣正在檢測中,若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依然達到80mg/100ml的話,馮某將面臨6個月以下拘役,并判處罰金,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案例六:嫌代駕來得慢心急酒駕上高速
3月30日,青平高速公路大隊四中隊于機場收費站開展夜查行動,22時40分許,一輛黑色轎車緩慢駛入檢查地點,執(zhí)勤民警上前檢查,車窗打開時就聞到了濃重的酒氣,當民警訊問駕駛員是否飲酒后,駕駛員承認自己在晚上喝了兩瓶啤酒。隨即執(zhí)勤民警對駕駛員曲某進行酒精檢測,經檢測曲某血液酒精含量為72mg/100ml,為酒后駕駛機動車。經了解,當天晚上曲某在嶗山的一家酒店和朋友吃飯,喝了兩瓶酒,喝完酒后要去流亭機場接朋友就叫了代駕,但是當時代駕離得遠,要很長時間才能到,朋友坐的飛機眼看著就要降落,就心存僥幸自己開車前往機場。剛到機場收費站,就被執(zhí)勤的民警查獲。被查后曲某也是懊悔不已,無奈的說自己叫了代駕,要是多等會就沒事了。執(zhí)勤民警對駕駛員曲某進行了嚴厲批評教育。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駕駛員曲某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面臨的將是罰款1000元、記12分并暫扣駕照6個月的處罰。
案例七:兩杯白酒下肚被逮個正著
3月25日21時,平度交警大隊七中隊在舊店鎮(zhèn)河東村的一鄉(xiāng)村道路上設點檢查。一輛車牌號為魯B53LA7的小型汽車突然減速停在路邊,民警隨即上前查看。民警發(fā)現駕駛人金某某神色慌張,當車窗打開時有明顯的酒氣,民警隨即對其進行呼吸式酒精測試,檢測結果為76mg/100ml,駕駛人金某某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據了解,當晚金某某與幾位老朋友聚餐,席間一高興,金某某喝了兩杯白酒,本以為晚上這么晚了,并且自己走的還是鄉(xiāng)村小道,不會有交警查車,便心存僥幸開車往家走。
民警當場依法對他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作出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滿12分并暫扣6個月的處罰決定。
案例八:酒司機被查拒絕吹氣主動要求抽血
2019年3月20日20時許,青島開發(fā)區(qū)交警三中隊在珠江路與阿里山路路口設置卡點嚴查酒駕違法行為。21時,一輛車號為魯LHH052的黑色小型轎車慢慢悠悠的行駛到執(zhí)勤交警面前,民警要求駕駛員李某出示相關證件時,李某說自己沒有攜帶并拒絕進行呼吸式酒精測試,主動要求去醫(yī)院抽血檢測。隨后民警將其車輛暫扣并將其帶至醫(yī)院抽血備檢。
后經血液檢測,在駕駛員李某血樣中檢測出酒精含量為60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最終,該李某因酒后駕駛機動車、未攜帶駕駛證被處以罰款1050元、記13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案例九:找到知己喝酒至深夜,被查后才知隔夜酒惹的禍
3月29日早高峰,即墨交警岙蘭路中隊民警正在振華街與嵩山二路路口執(zhí)勤時,發(fā)現一輛車牌號為B9L0D3的灰色面包車在不斷的變道行駛,同向的車輛都紛紛避讓,非常危險。民警急忙上前將其攔停進行檢查。剛開車門,民警就聞到該駕駛員身上還散發(fā)著明顯的酒氣,在問及是否喝酒時,該駕駛員急忙捂著嘴說自己沒有喝酒,是昨天晚上送朋友時留下的酒味。民警立即對其進行呼氣測試,其結果顯示為47.7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在證據面前,該駕駛員只好承認了都是隔夜酒惹的禍。
經詢問,該駕駛員孫某稱,昨晚朋友約著一塊喝酒,通過朋友又認識了個新朋友,在聊天中覺得興趣愛好志氣相投,仿佛瞬間找到了知己。于是,推杯換盞直至夜深才戀戀不舍各自回家。次日一早,孫某就接到電話有急事要外出,發(fā)動車就出門了,為了趕時間在路上不停的變道,結果被民警當場查扣了。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孫某因酒后駕駛被處將罰款1000元,記12分并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案例十:醉酒駕駛走“蛇形”被查聲稱快到家
3月30日16時35分,黃島公安分局交警大隊民警在王臺鎮(zhèn)398省道巡邏時,發(fā)現一輛黑色本田轎車一路“蛇形”行駛,民警懷疑其有飲酒嫌疑,迅速示意駕駛員靠邊停車接受詢問。當駕駛員尤某從車上下來時,民警聞到他身上有濃烈的酒味,并且搖搖晃晃站都站不穩(wěn),尤某告訴民警自己的確喝酒了,“就喝了一點,我挺清醒的,前面沒多遠就到家了”,民警隨即對尤某進行酒精呼氣檢測,結果顯示為253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并將他帶到醫(yī)院進行血液酒精含量檢測。
▲醉酒駕駛走“蛇形”被查聲稱快到家。
尤某稱,自己是跑公司業(yè)務的,經常出門在外,周末回家和朋友聚會喝了幾杯酒,喝了多少自己也記不清了,出門的時候感覺還挺清醒,家就住在附近,所以心懷僥幸就開車回家了。
若血液檢測結果等于或大于80mg/100ml,尤某將因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面臨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處六個月以下拘役,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記者 藺君妍 通訊員 欒心龍 王雍修)
附:
2019年第6批曝光部分酒司機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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