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日報
2019-04-15 08:11:04
在行政執法辦案中,使用符合技術規范、通過安全認證的電子簽名、電子指紋捺印制作的法律文書和電子證據材料,與當事人簽名和捺指印的紙質法律文書和筆錄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行政案件中各類筆錄文件、通用法律文書均可適用當事人電子簽名、電子指紋捺印,全省各級公安機關、人民法院、司法機關均予以認可
近日,省公安廳會同省高級人民法院、省司法廳下發《山東省公安機關行政執法辦案中當事人電子簽名、電子指紋法律效力問題的意見(試行)》,明確在行政執法辦案中,使用符合技術規范、通過安全認證的電子簽名、電子指紋捺印制作的法律文書和電子證據材料,與當事人簽名和捺指印的紙質法律文書和筆錄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行政案件中各類筆錄文件、通用法律文書均可適用當事人電子簽名、電子指紋捺印,全省各級公安機關、人民法院、司法機關均予以認可;當事人使用電子簽名、電子指紋,應當在不間斷的錄音錄像條件下進行,同步執法視音頻資料應具有不間斷性且由辦案單位按照規定期限保存,法院、司法機關根據辦案需要調取,必要時應當隨案移送;需要對電子簽名、電子指紋鑒定時,公安機關應當提交相應證明材料。《意見》強調,要按照安全、規范的要求應用電子簽名、電子指紋捺印技術,確保不可復制、不可篡改、不被盜用,其真實性、合法性和安全性由系統數據生成機關負責。
省公安廳有關負責人表示,《意見》的實施有效解決了行政執法辦案中,辦案機關需要打印筆錄、法律文書之后再回傳到辦案系統的問題,大大節省了辦案資源,提高了執法效能,減輕了基層工作負擔。
“當事人電子筆錄、電子簽名、電子指紋與相關業務系統對接,可有效避免當事人身份信息、證據信息重復采集,推動執法大數據深化應用,提升執法辦案智能化水平。”該負責人說,《意見》的出臺同時解決了電子卷宗推廣的瓶頸問題,為公檢法司部門執法辦案信息實現跨部門流轉、共享,加快政法機關一體化辦案進程,提升整體訴訟效能,提供了強有力的參照依據。(完)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