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晚報
2019-05-22 16:52:05
青島一出租車公司正在組織車輛月檢。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趙波 攝
日前,青島市印發了《關于規范巡游出租汽車經營關系等有關事宜的通知》,對青島巡游出租車經營關系政策作出調整:明確車輛產權、經營權屬車主。這意味著,以后出租車司機可以自主選擇是否掛靠出租公司了,不再掛靠公司的出租車司機可以不用交“掛靠費”了。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趙波
車主自主選擇經營模式
“確權”下月起辦理
記者了解到,目前,青島市市區有巡游出租汽車10884輛、企業29家。車輛經營權和產權掛靠出租公司的有8818輛,占81%,涉及企業24家,占83%,其中只有一家公車公營的出租車公司。
近年來,隨著網約車的發展,出租車車主、駕駛員收入不斷下降,服務質量下滑,部分駕駛員要求將車輛產權、經營權“確權”給個人。青島市交通運輸局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共計收到有效意見3348條,86.3%建議將經營權發放給車主;74.6%建議個體經營;74.2%反對增加運力。按照意見建議,青島市交通運輸局對政策進行細化和調整。
記者獲悉,新政策明確將車輛產權、經營權等相關證件登記在車主名下。強化了市場主體經營自主權,建立車主自主選擇機制和企業、車主雙向選擇機制,車主可以自主選擇經營模式,選擇自主經營的,應當取得企業法人資格,并符合其他許可條件;選擇合作經營的,應當與已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的企業按照權責對等、風險共擔的原則開展合作經營。
嚴重違反經營行為的
將被收回經營權
新政實施后,青島市交通運輸局將結合正在進行中的出租汽車百日專項整治行動,持續加大對各類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嚴查違法違規行為。
新政策堅持經營權有期限無償使用,完善以服務質量信譽為導向的經營權配置和管理制度,建立行業誠信體系,健全考核標準,形成經營者、車輛、駕駛員三方考核體系。強化退出機制,對經營權使用期限內出現重大服務質量問題、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嚴重違法經營行為、服務質量信譽考核不合格等情形的,收回經營權重新配置。
記者了解到,出臺政策規范巡游出租汽車經營關系,青島在全省屬于第一個。6月1日起,青島市交通運輸局將開始辦理相關證件,公安、交通運輸、審批、稅務等部門將開通綠色通道便捷辦理。
為招攬更多駕駛員
有出租公司將設食堂
“新政策說駕駛員可選擇自主經營,那么幾個駕駛員可以合伙成立個法人公司,至于700元的管理服務費,就屬于可交可不交的范疇了。”一位出租車公司的負責人認為,此次改革對出租公司影響較大,因為以前公司掌握車輛經營權時,公司有抓手,可以管理駕駛員,如果公司放掉經營權,那出租公司就純粹成了提供服務的了,駕駛員可以對比選擇服務更好、費用更低的出租公司掛靠,這無疑將對他們出租公司提出更高要求。
“后面出租車公司的競爭將更激烈,我們提前跟駕駛員溝通過,目前有半數以上的駕駛員希望繼續留在公司。”該出租公司負責人稱,后期他們調研了一些便利化的服務舉措,比如開設的哥食堂、停車休息、體檢等服務,以招攬更多駕駛員投靠他們。
延伸閱讀
出租車此前為何大都掛靠公司?
在青島,車輛產權和經營權都屬于公司的,只有海博出租公司一家。該公司共有1000余輛出租車,這部分車也被稱為公車公營,海博出租公司實行公司化管理,駕駛員每月繳納3000余元,申請車輛使用權(有駕駛員稱這個費用是“份子錢”),營運掙的費用多勞多得。
此前,出租車為何大都掛靠出租公司?記者梳理獲悉,青島市上輪出租汽車行業政策調整是在2006年,當時青島市政府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確定將經營權特許給企業,期限8年無償使用,個人出資購車,企業按政府定價收取管理服務費(700元/月),車主自主組織營運的經營關系。
對于這個700元的管理服務費,實為駕駛員掛靠出租公司繳納的“掛靠費”。2014年,青島市政府發文將上述政策延續了8年。至今,隨著新政實施,青島出租車將實現“兩權”合一,統一歸車主。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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