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2019-06-06 09:30:06
日前,一則關于北京市西城區金融街街道許楠等同志拒不執行黨組織決定違反組織紀律工作紀律的案件通報,在該區引發廣泛關注。
據介紹,今年2月,西城區紀委監委第三監督檢查室工作人員接到群眾反映,稱金融街街道街區綜合服務中心副主任許楠存在違規違紀行為。接到群眾反映后,西城區紀委監委立即組成調查組,赴金融街街道展開調查。隨著調查工作的深入,許楠違規違紀的事實也變得越發清晰起來。
擅自離崗 組織決定竟成兒戲
許楠,曾任金融街街道社區服務中心的副主任。2014年10月,經金融街街道工委會研究決定,對許楠的職務進行了調整,免去其社區服務中心副主任職務,將其調到街區綜合服務中心擔任副主任。
許楠的職務調整,是經過金融街街道工委會討論決定并發文公布的,是符合程序、合法有效的組織決定。作為一名共產黨員,許楠本該嚴格執行組織決定,但在社區服務中心待久了、“習慣”了的她,認為組織在調整職務的過程中沒有征求自己的意見,心里很不“舒服”。2015年底,未經街道工委會許可,許楠擅自從街區綜合服務中心離崗,回到社區服務中心工作直至2018年6月。
事實上,在許楠自作主張“回歸”前曾找過當時分管社區服務中心和街區綜合服務中心的街道辦事處副主任王和平,表示想要回到社區服務中心工作。面對許楠的“討價還價”,王和平態度曖昧,聽之任之,沒有堅決回絕許楠的要求,也沒有旗幟鮮明地落實街道工委會決定。
經查,許楠回到原崗位工作,也有街區綜合服務中心負責人朱崇安、社區服務中心負責人陳玉清和街道人事科科長薛武的原因。朱崇安和陳玉清在明知許楠職務已經發生調整的情況下,不堅持原則、不實事求是,在兩個部門分別為許楠記錄考勤,使許楠在兩個部門同時出現考勤記錄。不僅如此,薛武作為負責機關及其所屬事業單位考核、獎懲、編制的工作人員,長期沒有調整許楠的編制,也沒有嚴格規范執行考勤制度。
“甩手掌柜”的默許縱容、“好人主義”的不聞不問、“看客心態”的冷眼旁觀……最終造就了許楠長達兩年多的離崗“鬧劇”。
果斷處理 違紀就要受懲處
組織決定就是命令,紀律規矩不容無視。在查清事實情況下,4月11日,西城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對許楠案件中負有責任的2個組織和5名個人予以問責:對金融街街道工委給予通報批評;對金融街街道紀工委給予通報批評;給予許楠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政務撤職處分,降為科員;給予王和平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薛武黨內警告處分;給予朱崇安黨內警告處分;給予陳玉清黨內警告處分。
一起黨員干部擅自離崗的案件,最終使5名黨員干部受到黨紀政務處分。
“這種情況著實罕見?!痹谡劦竭@起違反組織紀律、工作紀律的案件時,西城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區監委主任虞寶才說,“這起違紀案件發生在機構改革期間,關系著中央、市委、區委機構改革的決策部署能否落地。無條件服從組織決定,這是黨員干部的本分,沒有討價還價的余地。不把組織當回事,就是最大的事!”
舉一反三 強化監督標本兼治
許楠案背后,暴露出一系列問題:部分領導干部樂當“甩手掌柜”,不擔當、不作為,不能旗幟鮮明地執行組織決定;部分紀檢監察組織奉行“好人主義”,以“愛護干部”為名,未能嚴格執行黨規黨紀要求,未能認真履行監督職責;部分黨員干部抱著“看客心態”,對違規違紀問題冷眼旁觀,既缺乏組織觀念、紀律意識,也缺乏對同志真正的關心和愛護。
“這起案件暴露了少數黨員干部紀律規矩意識淡薄問題。”西城區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介紹,針對上述問題,區紀委監委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針,在嚴肅查處的同時,向全區下發《關于組織開展警示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區各單位組織開展警示教育,深化問題查找整改,健全完善制度機制,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市委決策部署上來,積極穩妥推進全區各項改革;另一方面著力在做細做實監督上下功夫,通過打造全覆蓋監督體系,綜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黨員干部發生的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處置,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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