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魯網
2019-06-12 16:32:06
魯網6月12日訊(記者 韓黟瞳)“我要放個炸彈,把菏澤火車站炸掉……”
2019年3月3日23時許,被告人李某在山東省金鄉縣的勞務市場里面的小飯館飲酒,酒后使用手機多次拔打110報警電話,自稱他本人在菏澤火車站的候車室,并放置了炸彈,揚言要炸菏澤火車站。
濟南鐵路公安處菏澤站派出所接警后,迅速啟動防爆防恐應急預案,向菏澤市公安局匯報,同時向中國鐵路濟南局集團有限公司菏澤站進行通報,濟南鐵路公安處刑警支隊趕赴菏澤指導工作,并調度、部署菏澤所、定陶所、濟寧所、兗州所嚴密站區查控,菏澤站派出所組織警力開展處置工作,出動警察、輔警8 人對菏澤站售票廳、候車室及陰暗角落展開排查,并做好旅客的宣傳和疏導工作,共計疏導旅客60余人。經核實,被告人李某編造的恐怖信息為虛假信息。
據查,這已經不是李某第一次編造虛假恐怖信息。2015年李某酒后撥打無錫市公安局110報警電話,自稱在無錫火車站放置了炸彈,因編造虛假恐怖信息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2017年李某報警謊稱在菏澤市人民政府安放了一顆炸彈,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被處行政拘留十日。
李某為何頻繁編造虛假信息?據李某稱,與妻子感情不和,離婚時由于自己未出庭,法院把女兒判給妻子,由于長期見不到女兒,心情郁悶,飲酒后便多次撥打110報警電話,編造虛假恐怖信息。
“現在特別后悔,希望法庭再給我一次機會,以后再也不喝酒了”。6月11日,在濟南鐵路運輸法院第十二法庭公開進行宣判,被告人李某編造爆炸威脅的虛假恐怖信息,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濟南鐵路運輸法院法官提醒:鐵路是國家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承擔著運輸旅客和物資的重要職責,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的行為,嚴重威脅鐵路安全和廣大乘客的生命財產安全,嚴重影響鐵路正常運營秩序和廣大乘客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給鐵路企業和廣大乘客造成重大損失。對于編造虛假信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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