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魯網
2019-06-18 10:29:06
魯網6月18日訊(記者 韓黟瞳)賄選當上村主任,敲詐勒索攬工程, “最牛”村主任李曉慶這次栽了。
由山東省掃黑辦掛牌督辦的青島萊西李曉慶等24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近日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被告人李曉慶數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洗牌”村委會,獨霸村內事務
在青島萊西市田格莊村,提起李曉慶的名字,村民們直搖頭。他在村里橫行多年,不聽話就威脅恐嚇,大家敢怒不敢言。
1985年出生的李曉慶浮出村面,是在2010年田格莊村南187畝土地被確定用于房地產開發經營后。
李曉慶母子有意控制、壟斷該工程項目,遂謀劃把持田格莊村村級組織、進而向經濟領域滲透。
2010年底、2011年初,萊西農村兩委換屆,通過拉票賄選,李曉慶當選田格莊村村委會主任,村民證言“每人每票300元”。李曉慶尚不是黨員,為把持村級組織,該村黨支部換屆期間,母子倆組織村里20余名黨員至蓬萊、招遠等地旅游、娛樂并實施賄賂,致使該村黨支部書記職位流選。
隨后,李曉慶弄虛作假、拉攏收買,違規操作入黨。2014年12月,李曉慶連任田格莊村村主任并當選為村黨支部書記。目前李曉慶身后的“保護傘”已被追責。
當選村主任后,李曉慶在村委會內重新“洗牌”,陸續安排身邊人分別擔任村出納、會計、青年書記及村民小組長,獨霸村內事務,最終導致田格莊村村級組織由李曉慶一人專斷。
其母“說一不二”,人稱“慈禧”
利用非法取得的職務身份,違法犯罪活動也披上了“合法外衣”。母子倆沒少在這方面下功夫,李曉慶母親,人稱“慈禧”,主要在幕后給兒子出主意。
記者看到,判決書內容顯示18萬余字數。根據判決書,2012年,為達到壟斷該村西北潴河老河道內河砂資源、攫取經濟利益的目的,母子先后指使被告人李某、趙某、姜某青等社會閑雜人員、刑滿釋放人員,以村委“挖平塘”的名義,在該村有組織地實施非法采礦犯罪,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初步形成。
為長期稱霸一方,自2012年12月至2017年10月,李曉慶母子以給補償、發放辛苦費、許諾大干一場以后就可以跟著吃香的喝辣的、幫助弄低價房、將強攬的工程交給組織成員經營、為組織成員提供撫恤等形式作為籠絡手段,對部分人采取固定發放工資的形式,形成并最終發展為以李曉慶母子為組織、領導者的有明確層級和職責分工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其中趙某、姜某青、李某甲系骨干成員,值得一提的是,在此過程中,李曉慶之父也成為黑社會組織成員之一。
“有事隨傳隨到”,“讓干什么就干什么”,“說一不二”……組織成員證言均顯示,大家被要求聽李曉慶母子的話,否則輕則謾罵重則被扣工資或被攆走。
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利用李曉慶擔任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的職務便利,依托其經營的青島華玉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島華玉匯公司”)及部分綜合經營部以商養黑、以黑護商。五年來,以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實施強迫交易、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破壞生產經營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21起,致10人輕微傷,影響惡劣。
霸市:言語威脅、謾罵、拳打腳踢、拖拽、持械威脅……
該組織非法采礦,如2013年3、4月份至2015年7、8月份,李曉慶母子糾集并指使多人,在位于萊西市望城街道田格莊村西北處潴河老河道原挖旱沙形成的水域內,采取抽砂船抽砂的方式非法采砂3.8萬余立方米。經鑒定,該水洗砂每方價值人民幣41元,共計人民幣159萬余元。
強迫交易方面,2015年4月1日,某公司簽訂某小區施工工程合同,李曉慶母子得知后,預謀奪取該工程。4月26日,李曉慶、趙某等人到該小區施工現場,采取辱罵、威脅等方式阻撓施工。4月28日,李曉慶母子伙同并指使多人,在小區綠化工地,采取言語威脅、謾罵、拳打腳踢、拖拽、持械威脅等手段驅趕、毆打施工人員。經法醫鑒定,被害人受輕微傷。后李曉慶指使他人駕駛鏟車鏟泥封堵小區西門、開發商項目部20余日,對開發商、施工方持續施加壓力。某公司被迫將合同標的額為人民幣1013萬元的工程轉讓給青島華玉匯公司。經審核驗收,該工程結算造價為人民幣923萬余元。
“下跪”事件讓村民心生畏懼
萊西市望城街道田格莊村民李某某多次上訪反映李曉慶非法采礦、挪用公款、侵吞集體財產等問題,為此雙方產生矛盾。
為控制、報復信訪人李某某,李曉慶指使姜某青伙同李某駕駛金杯面包車跟蹤李某某。2013年10月26日上午,姜某青伙同李某將李某某跟丟,李曉慶知悉后,甚為不滿,并指使姜某青換駕轎車,伺機駕車直接撞擊李某某駕駛的車輛。當天中午,姜某青獨自駕車尋找,在沿青島南路由南向北行駛時發現李某某正在倒車,故意快速駕車撞擊李某某駕駛的桑塔納轎車,致使其車輛受損。李曉慶酒后和母親等人先后到達現場,采取辱罵、言語威脅等手段,當街逼迫李某某之妻下跪求饒。這一事件被群眾上傳至互聯網,影響惡劣。
這一下跪事件后,村民對李曉慶都非常畏懼。
2014年10月15日,萊西市望城街道辦事處紀檢工作人員到田格莊村委核實李某玉、李某乙上訪反映李曉慶貪污、侵吞集體財產等問題。李某玉、李某乙安排包含自己兒子在內的五人以打籃球的名義前往村委會探聽情況。趙某糾集李某生等人到田格莊村委大院,蓄意挑起是非,采取拳打腳踢、持棍毆打等手段,對李某玉之子李某前、李某乙之子李某岐實施毆打。期間,李曉慶在村委辦公室內。經法醫鑒定,李某岐、李某前收受傷屬輕微傷。在雙方廝打過程中,李某生受傷。后來李曉慶主導“調解”,向李某岐索賠人民幣六萬元,并提出讓李某玉、李某乙退出當屆換屆選舉,保證不再上訪等無理要求。
黑色團伙覆滅
2017年9月3日,某房地產萊西公司在某小區的三期工程開工,李曉慶在強索該工程項目未果的情況下,于當天晚上雇傭兩臺挖掘機,并指使李某甲、李某現場指揮,將通往小區三期工程的唯一一條施工道路全部挖翻。經鑒定,被毀壞的道路價值人民幣16萬余元。房地產公司在施工通道被毀后,被迫向萊西市城建局申請在青島南路開西門。
李曉慶得知后,蓄意制造糾紛,以該公司拖欠田格莊村委會租賃費為由,召開全村戶代表大會,公開煽動村民到項目西門堵門。糾集并指使其他多名被告人及村民數十人持續堵門,阻攔施工,導致工程兩個多月正常的生產經營無法進行,給該項目造成誤工等損失共計人民幣29萬余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曉慶、其母王某蓮作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領導者,應當對組織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擔刑事責任,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0年、16年,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22名被告人分別判處15年至10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宣判后,李曉慶等11人當庭提出上訴。近日,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作出如上裁定。
參與此次辦案的青島市萊西檢察院一級檢察官李健分析,這起案件屬于“把持基層政權、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的典型案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非常鮮明的基層涉農特色。
“被告人李曉慶把獲取黨員身份作為謀取私利的籌碼,把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職務作為稱霸一方的工具,橫行鄉里、欺壓百姓,給國家和集體造成重大損失,侵蝕了黨的執政根基,性質嚴重、影響惡劣,屬于當前基層群眾反映強烈的黑惡勢力犯罪,應當予以重點打擊,徹底鏟除涉黑涉惡問題滋生的土壤,有效凈化農村發展環境,不斷鞏固基層政權。”李健說,針對非法采礦犯罪行為致使國家礦產資源、生態環境遭受破壞,檢察機關還啟動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和行政公益訴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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