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
2019-06-20 07:15:06
青島發布就業創業補貼政策“一本通”——
9項就業創業補貼20個工作日內發放到位
補貼申領實現全市通辦 取消現場核實
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訊 6月19日上午,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召開新聞通氣會,解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制定的《關于進一步簡化流程優化服務加快落實就業創業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據悉,《通知》將我市涉及就業創業補貼類的10項政策全部匯總形成“一本通”,并進一步優化流程。除創業孵化補貼外,其他9項政策涉及的資金20個工作日內發放到位。
各項政策業務經辦的新流程有三個共同特點:一是實現全市通辦、網上申請。申請人可通過青島就業網或到青島行政區域內任一街鎮及以上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現場申請,凡是能夠通過市政務信息資源交換共享平臺獲取的信息一律取消申領材料。一次性小微企業創業補貼、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職業介紹補貼實現“零材料”申報,一次性小微企業創業補貼、用人單位吸納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技術技能提升補貼、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職業介紹補貼、高校畢業生小微企業就業補貼實現全程網辦。二是取消現場核實。通過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取消了用人單位吸納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一次性創業補貼等原現場核實環節,縮短了審核時間。三是建立承諾信用制度。各項就業創業政策均由申請單位或個人對申請材料及相關信息真實性進行承諾,對不如實提供材料信息、虛報冒領資金等情況納入信用記錄,與社會信用體系聯動懲戒。下面,詳細解讀一下10項政策主要內容。
一次性創業補貼取消現場核實,寬容創業失敗
法定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大中專畢業生、技工院校畢業生、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等人員,在青島行政區域內創辦各類創業實體,辦理就業登記并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6個月及以上的,可申領1萬元一次性創業補貼。申領一次性創業補貼人員,須為創業實體的法定代表人或個體工商戶負責人。創業者可通過青島就業網、青島人社APP申請或到青島行政區域內任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現場申請。經審核審批后,將補貼資金發放至申請人銀行賬戶。
與此前政策相比,一次性創業補貼在受理審核環節,取消對創業實體一年內兩次現場核實。同時,取消了一次性創業補貼扶持期限1年的要求,對領取補貼后終止創業的創業者,不再要求退回創業補貼,寬容創業失敗。
一次性小微企業創業補貼申領門檻降低,取消社保繳費時限要求
法定勞動年齡內各類人員創辦的小微企業,注冊登記滿1年,申領補貼時法定代表人按規定辦理就業登記、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可申領1.2萬元一次性小微企業創業補貼,其中,除創業者本人外,至少1名職工在該企業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補貼標準提高到2萬元。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不需提供申領材料,通過青島就業網申請可實現全程網辦。也可到青島行政區域內任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現場申請。經審核審批后,將補貼資金發放至小微企業銀行基本賬戶。
與此前政策相比,一次性小微企業創業補貼降低了社會保險繳費門檻,由原規定的須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滿12個月,調整為申領補貼時法定代表人按規定辦理就業登記、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即可。
創業崗位開發補貼申領門檻降低,取消社保繳費時限要求
符合一次性創業補貼及一次性小微企業創業補貼申領條件人員創辦的創業實體(不含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派遣機構),招用登記失業人員、大中專畢業生、技工院校畢業生、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就業,與其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辦理就業登記,申領補貼時招用人員勞動合同正常履行、社會保險正常繳納的,按每個崗位20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符合條件的創業實體可通過青島就業網申請或到青島行政區域內任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現場申請。經審核審批后,將補貼資金發放到位。
與此前政策相比,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降低了招用人員社會保險繳費時限的門檻。原政策規定創業實體招用人員須繳納社會保險滿4個月,新政策規定申領補貼時招用人員勞動合同正常履行、社會保險正常繳納的,即可申領補貼。
用人單位吸納就業社保補貼擴大補貼險種
青島行政區域內用人單位(不含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派遣機構)招用經本市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以及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辦理就業登記,按規定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可申領用人單位吸納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標準以上年度山東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60%為基數,按照用人單位實際繳費比例,給予其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工傷五項社會保險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納部分);崗位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200元。用人單位通過青島就業網申請,經審核審批后,將補貼資金發放至用人單位銀行基本賬戶。
與此前政策相比,對用人單位吸納就業給予的社會保險補貼,在養老、醫療、失業三項保險基礎上,將生育、工傷兩項保險納入補貼范圍。同時,根據山東省社會保險降費方案,將補貼基數調整為上年度山東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
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申領程序優化
經本市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和離校1年內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在青島行政區域內從事靈活性就業并按規定進行靈活就業登記,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按照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2/3給予補貼,每人每月最高不超過500元。
與此前政策相比,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主要對申領程序進行了優化,由原戶籍地或常住地申領變為“全市通辦”,申請人可通過青島就業網、青島人社APP網上申請或到青島行政區域內任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現場申請,經審核審批后,將補貼資金發放至申請人銀行賬戶。
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標準提高,困難企業可享50%社會保險總額返還
在青島行政區域內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及以上的企業,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青島市或山東省城鎮登記失業率的,2019年1月1日起,按照上年度企業及其職工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給予失業保險穩崗返還。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的企業(簡稱困難企業),穩崗返還標準提高到上年度6個月企業及其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50%。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青島就業網全程網上申請,上傳相關材料后由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企業上年度繳納失業保險費情況、可享受的補貼(返還)金額等進行審核審批,將穩崗返還資金發放至企業銀行基本賬戶。
與此前政策相比,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的比例,由企業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提高到50%,困難企業進一步提高到其上年度6個月繳納社會保險費的50%。
技術技能提升補貼降門檻、擴范圍,專業技術人員可享補貼
在青島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及以上的法定勞動年齡內企業在職職工,取得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證書應列入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或職業技能等級目錄內),可自證書批準日期12個月內可申請最高2000元的技術技能提升補貼。其中,職工取得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補貼標準按照高級(三級)、中級(四級)、初級(五級)分別為2000元、1500元、1000元。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不分級別的補貼標準為2000元,分兩個級別的補貼標準按級別高低分別為2000元、1500元。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通過青島就業網網上申請,系統審核通過的,由區(市)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將補貼資金發放至申請人銀行賬戶。系統無法核實的,由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市人事考試中心對證書進行審驗,審驗無誤的予以發放補貼。經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市人事考試中心審驗仍無法核實的,申請人可持證書原件拍照并上傳青島就業網,由申請人參保地區(市)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確認,按規定發放補貼。
與此前政策相比,該項補貼主要在兩方面實現突破:一是降低補貼申領門檻。由原規定的企業職工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以上放寬至12個月以上。二是擴大補貼覆蓋范圍。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將58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納入了補貼范圍。
創新實施創業孵化補貼,每個基地每年最高150萬元獎補
經認定的市級及以上創業孵化基地(園區)享受獎補政策期滿后,根據創業孵化效果再給予最長3年的創業孵化補貼,每個基地(園區)每年不超過150萬元。創業孵化補貼包括基礎獎補和績效獎補,基礎獎補80萬元,基地(園區)經評估后達到市級認定標準的給予獎補;績效獎補最高不超過70萬元,根據創業孵化基地(園區)孵化年度內新入駐企業戶數、孵化成功戶數、吸納就業總人數、培育上市戶數等孵化績效,按一定標準核定。
創業孵化補貼可通過青島就業網申請,或到市就業服務中心現場申請,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市財政局采取信息化比對、現場考察等方式進行復審評估后,按照評估確定的補貼金額撥付到創業孵化基地(園區)銀行基本賬戶。
首次實施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職業介紹補貼政策,促進貧困勞動力盡快就業
在青島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2019年及以后介紹扶貧協作地區(甘肅隴南、貴州安順、河北邢臺、山東菏澤)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到青島用人單位就業,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辦理就業登記,按規定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3個月及以上的,可按每介紹1人1000元標準給予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職業介紹補貼。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通過青島就業網申請,經審核審批后,將補貼資金發放至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銀行基本賬戶。
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小微企業就業
2018年及以后畢業,在青島行政區域內小微企業就業的派遣期內國內普通高校統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按規定辦理就業登記、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按照每人每月400元標準,給予最長36個月的高校畢業生小微企業就業補貼。申請人已享受一次性創業補貼或一次性小微企業創業補貼的,不再享受高校畢業生小微企業就業補貼。申請人不含小微企業法定代表人。
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登錄青島人才網,進入“青島人社·學歷匯”畢業生學歷信息采集平臺系統進行學歷確認后,提交補貼申請,經審核審批后,將補貼資金發放至申請人銀行賬戶。
本通知自2019年7月17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2年4月25日。《通知》全文已在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青島就業網通知公告欄公布,具體問題可撥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熱線12333咨詢。(記者 劉佳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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