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膠東在線
2019-08-05 14:16:08
膠東在線8月5日訊(記者 侯嘉偉 通訊員 王白石)近日牟平法院審結了一起以謊稱自己認識某機關領導,能為他人安排工作為由,騙取10萬元的詐騙案件,法院最終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零二個月,并處罰金四萬元。
緣起客車偶遇
事情要從幾年前的一次客車偶遇說起,家住萊山區的黃某前幾年在牟平工作。因需要乘坐客車往返兩地,一來二去就認識了家住牟平的常大姐。有次兩人在乘車過程中聊到了常大姐兒子的工作問題。當聽到常大姐抱怨兒子工作“活多錢少”時,黃某當即表明自己認識萊山區某某領導,可以安排工作就是要花點錢。后來,黃某又在微信上告訴常大姐,如果不怕花錢,能把其兒子安排到萊山區某機關上班,辦不成就退錢。常大姐一聽能成,就答應了下來。
2018年3月,黃某打電話給常大姐告知其萊山某機關單位的工作已經找好了,但是需要10萬元“活動”下。隨后,黃某便來到常大姐家中分兩次拿走九萬元并寫了張欠條,邊寫邊說到:“你放心就行,我拿你錢就給你寫欠條,事成了剩下的等上班以后給我。”時間一晃一個月過去了,可是通知兒子去工作的信兒還是沒有來,常大姐在家急的團團轉。
緣滅監獄囹圄
2018年4月中旬,常大姐終于接到了黃某的電話,可是電話的內容卻是再次索要“活動費”。黃某慌稱:“錢不夠,事辦不下來,這事不能停,一停事就黃了。”心里沒底的常大姐無奈之下又四處湊了一萬元送給黃某。黃某在收到錢后告知常大姐,“應該在8月份就有信了,9月份就能去上班。”可常大姐在給完這筆錢后便一等等到11月,期間是電話打了無數次,人也找了無數次,均是無功而返,至此才恍然大悟這是遇到騙子了!于是馬上到當地派出所報案,牟平公安局立案后于2018年11月底將黃某抓獲并刑事拘留。而此期間,黃某早已將從常大姐那里騙來的十萬塊錢用于買彩票而揮霍一空。
本院審理認為,被告黃某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巨大的行為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判處被告黃某有期徒刑四年零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并責令被告黃某退賠被害人常大姐人民幣10萬元。
法官說法:
受“鐵飯碗”的吸引,安排工作,尤其是往國家機關或者國企安排子女是“老輩子”許多家長所熱衷的一項事情。如今我國在人事任用上已經越來越規范,妄想“安排”工作進入企事業單位已不可能。但是在這種情況下,依然有許多家長不惜重金想為子女安排一個穩定的工作。這也就給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在以辦事需要花錢為由拿到錢后卷款消失、攜款揮霍。讓這些望眼欲穿的父母即失了錢財又白白浪費了孩子很多很多珍貴的工作機會。可憐天下父母心,現在正值畢業求職旺季,小編也在此奉勸望子成龍成鳳的父母要給子女充分的自由,給子女充分的選擇生活的權利,而不是給與他們虛妄的“安排”與“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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