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魯網
2019-08-10 06:50:08
魯網8月10日訊 社會救助是社會保障制度體系中的最后一道防線,與人民群眾的利益密切相關。為持續深化全省社會救助領域“放管服”改革,提高社會救助服務效率和效能,山東省民政廳近日出臺《關于推進社會救助領域“放管服”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推進流程再造。在推進審批權限下放、優化簡化審批流程、最大限度精簡申請材料、推進信息化建設、增強經辦服務能力等方面,提出了12條工作措施。
《指導意見》提出,今年10月底前,各市要選擇1-2個縣(市、區)開展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審批權限下放改革試點。經縣(市、區)人民政府授權,縣級民政部門可將相關審批權委托下放到鄉鎮(街道)實施。具備條件的地方,可擴大試點范圍,在總結試點成功經驗基礎上,擴大至全域,加快推進社會救助審批權下放進程。
在優化簡化社會救助審批流程方面,《指導意見》明確,我省將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環節“關口”前移到審核審批前,實行先核對、后申請。申請人在提出享受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待遇意愿時,經申請人授權后,由鄉鎮(街道)先行開展經濟狀況核對;經核對,符合相關規定的,由社會救助供養經辦機構通知申請人正式提交申請,鄉鎮(街道)按程序開展審核審批工作。同時,將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支出型臨時救助審核審批時限由原來的37個工作日壓縮到20個工作日內,低保審批環節由8個壓縮至5個;急難型臨時救助要在24小時內先行救助。
為讓“信息多跑路,群眾少跑腿”,《指導意見》要求各地要最大限度簡化社會救助待遇審核審批所需證明材料,能夠通過信息共享獲取的,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能夠網上填寫的表格等,不再要求提供紙制材料;加快創造條件,朝著申請人只憑一張身份證即可申辦社會救助待遇的目標努力。同時提出,各級民政部門要加快推進部門信息共享,充分發揮核對平臺作用,做到“線上辦理、線上核對”。
此外,各地要通過調劑編制、購買服務等方式,充實鄉鎮(街道)社會救助經辦服務力量,滿足工作需要,為推進“放管服”改革提供組織保障。在鄉鎮(街道)全面建立社會救助“一門受理、協同辦理”綜合服務平臺;在村(居)設立社會救助工作站并配備社會救助協理員。(據山東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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