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魯網
2019-09-12 06:14:09
魯網9月12日訊 日前,我省參照《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修訂了《山東省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并向社會公開征集了意見。到截止日,共計收到郵件、信件140余件,最終采納了3條合理性建議,其中就有大家最為關注的公費師范生報考全日制研究生相關事項。
經過征求意見,《山東省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第十條增加“錄取后經考察不適合從教的公費師范生,在入學一年內,按照規定退還已享受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補助,并由所在學校根據當年高考成績將其調整到符合錄取條件的非師范專業。”
《辦法》第十九條“公費師范生確有特殊情況要求跨市任教的,應于畢業學年上學期提出申請”,修改為“公費師范生志愿到我省邊遠貧困的縣(市、區)跨市任教的,應于畢業學年上學期11月提出申請”。
對于第二十一條“公費師范生在培養期報考全日制研究生,須經定向就業市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可保留公費師范生身份至研究生畢業。”修改為“公費師范生在培養期報考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報名前須按照有關程序經定向就業市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承諾研究生畢業后按期回到定向就業市從事農村教育教學工作不少于6年,可保留公費師范生身份至研究生畢業。”修改后的條文明確了畢業后從事教育教學的期限,也基本確認了公費師范生今后將被允許報考全日制研究生。(據山東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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