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網·海報新聞
2020-04-14 14:04:04
大眾網·海報新聞濟南4月14日訊(記者 張穩) 4月14日,青島網上房地產網發布“2020青島百日萬店消費季網絡房展”活動規則,稱此前征詢意見期間網傳的內容與本次發布的規定不一致的內容,以本次發布為準,請注意區分并遵照執行。
青島網上房地產網是由青島市不動產登記中心、青島市房屋交易中心聯合主辦。此前,4月10日晚間,該網站曾發布消息稱,青島將開展為期100天的“2020青島百日萬店消費季”活動,同時發布了“2020青島百日萬店消費季網絡房展”活動規則。該活動規則共有九條政策,其中的第四條和第五條分別涉及到限購與限售。
青島市住建局最新發布的該活動規則顯示,鼓勵改善型住房需求,出售原有住房新購住房的,新購后家庭擁有住房不應超過2套,且出售的原有住房應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2年(2018年4月18日之后新購的住房仍需執行滿5年上市的政策)。
青島市住建局最新發布的活動規則
4月10日晚間,青島網上房地產網發布的“2020青島百日萬店消費季網絡房展”活動規則。
記者注意到,此前4月10日版本的活動規則第四條提出,堅持“房住不炒”定位,繼續執行限購政策,但對由于繼承、拆遷等原因,居民家庭在一套住房中僅占部分共有份額的,不按其擁有一套住房計算。但根據2018年4月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布的通知,在居民家庭擁有住房套數的認定方面,明確居民家庭在一套住房中僅占部分份額的,按其擁有一套住房計算。
而最新規則中,第四條僅保留堅持“房住不炒”定位,繼續執行限購、限售政策的條款,刪除了“對由于繼承、拆遷等原因,居民家庭在一套房中僅占部分共有份額的,不按其擁有一套住房計算”的條款。
此前規則第五條提出,鼓勵改善型住房需求,出售1套以上原有住房新購1套住房的,原有住房應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2年并辦理買賣合同網簽備案后或委托中介機構代理銷售并辦理委托代理合同網簽備案后,即可對新購住房的買賣合同予以網簽備案。在2018年4月18日,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曾發布通知,青島市區范圍內新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最新規則中,第五條為:鼓勵改善型住房需求,出售原有住房新購住房的,新購后家庭擁有住房不應超過2套,且出售的原有住房應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2年(2018年4月18日之后新購的住房仍需執行滿5年上市的政策)。
同時,最新規則還刪除了此前版本的第六條和第七條關于人才和大學生購房的條款。其中,被刪除的第六條為:在本市工作、符合人才條件的,首套購房不受戶籍和個稅、社保繳存限制。符合落戶條件的在校大學生辦理落戶手續后,可享受本市戶籍人口購房政策。第七條為:因外出求學,戶口自本市遷出并能提供目前在讀學校證明的,可享受本市戶籍人口購房政策。
日前,青島市政府通過《青島市2020年激發消費潛力促進消費增長行動計劃》和“2020青島百日萬店消費季”活動方案,提出要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重點實施商貿流通創新發展、服務消費提質擴容、實物消費提檔升級、農村消費增量挖潛、消費環境優化保障等五大行動、61條具體任務舉措。以創建國際消費中心城市為著力點,切實增強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促進全市經濟持續快速高質量發展。
“2020青島百日萬店消費季”活動從3月23日起,開展為期100天的萬店促銷活動。主要圍繞購物、餐飲、文化、旅游、住宿、房地產、體育健身、青島制造、汽車銷售、農業觀光等10大活動板塊,推出“好物內購分享會”、“堂食春天”、“時尚青島”健康旅游月、“網上靚車消費節”、“青島品牌日”等促銷活動,通過舉辦青島市2020年網絡房展會,組織商家發放健身券、推出特價房、免費開放景區,推出農業休閑項目,豐富和促進市民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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