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
2021-02-25 17:05:02
原標題:青島實行住宅用地供應新規:全年將分3批次集中招拍掛
來源: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
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2月25日訊 近日,有一份網傳文件顯示,按照住宅用地分類調控文件要求,22個重點城市實現“兩集中”,2021年發布住宅用地公告不能超過三次。
具體名單尚未公布,網傳版為包括北上廣深4個一線城市,南京、蘇州、杭州、廈門、福州、重慶、成都、武漢、鄭州、青島、濟南、合肥、長沙、沈陽、寧波、長春、天津、無錫18個二線城市。(具體城市和相關土地政策請以政府公布為準。)
就在昨天,青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召開青島全市住宅用地調控工作部署會議,會上對2021年全市住宅用地供應工作進行了部署,青島嚴格實行住宅用地“兩集中”同步公開出讓,即集中發布出讓公告、集中組織出讓活動,全年將分3批次集中統一發布住宅用地的招拍掛公告并實施招拍掛出讓活動,引導市場理性競爭。
除此之外,24日天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也發布《關于做好2021年住宅用地集中出讓有關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為做好2021年住宅用地“兩集中”同步公開出讓有關工作,我市確定于3月、6月、9月中旬分三批次統一發布住宅用地出讓公告,除上述三個日期外,不得再發布住宅用地出讓公告。
同日,鄭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布《關于統一組織住宅用地掛牌出讓公告發布的緊急通知》:自2月23日起,航空港區、鄭東新區、經開區、高新區、上街區禁止發布住宅用地出讓公告,上述區域住宅用地出讓公告由市局統一組織發布實施。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認為,此次多個城市政策積極落實了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自然資源部住宅供地供應分類調控工作精神,實際上也是積極關解決大城市住房問題的重要保障,是房地產長效機制的又一個新舉措。
也有業內人士分析指出,此舉是政府通過供應節奏和形勢從源頭土地調節市場供應。組織土地集中出讓,會在一定程度上對城市的土地溢價率以及房價產生一定的影響,從而達到“穩房價、穩地價、穩預期”的調控目的。但對開發商來說,集中在一個時點,對企業的現金流壓力會很大。(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王冰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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