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山東網
2021-03-23 16:04:03
原標題:最高50萬元!山東發布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
來源:中國山東網
中國山東網-感知山東3月23日訊 (記者 焦競賽)今天下午,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近日省應急管理廳、省財政廳等9部門聯合印發的《山東省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以下稱《獎勵辦法》),并回答記者提問。
省政府安委會副主任、省應急廳黨委書記、廳長秦傳濱介紹了《獎勵辦法》主要內容和特點:
《獎勵辦法》分正文和附件兩部分。正文共16條,分別對《獎勵辦法》制定的目的和依據、適用范圍、隱患判定標準、舉報方式、舉報內容、受理原則以及獎勵標準、獎勵原則、資金渠道、獎金發放和領取方式、保密要求等內容進行了明確。附件對危險性高的重點行業領域具體獎勵情形進行了細化。有以下六個方面的特點:
一是舉報獎勵范圍全覆蓋。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對任何行業、任何領域存在的任何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都可以舉報。《獎勵辦法》將危險性高、易發生事故的危險化學品、礦山、工貿、民爆物品、建筑、城鎮燃氣、交通運輸、特種設備、油氣管道、消防等22個行業和領域納入重點舉報獎勵范圍。
二是核查屬實給重獎。根據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獎勵辦法》分類逐項明確了獎勵金額,對舉報核實的實名舉報人分檔給予50萬、30萬、20萬、10萬等不同額度的現金重獎。比如:舉報“地下礦山相鄰礦山的井巷相互貫通”事項,經查實,直接獎勵50萬元;舉報“危險化學品企業拒不執行應急部門依法下達的責令企業停產停業指令,繼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或明停暗不停”事項,經查實,直接獎勵30萬元,以增強獎勵的吸引力,充分調動群眾參與監督舉報的積極性。
三是舉報情形具體化。《獎勵辦法》針對相關行業領域可能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具體規定了295項舉報獎勵情形,讓群眾知道“舉報什么”、“向誰舉報”、“獎勵多少”。其中直接獎勵50萬的情形19項,獎勵30萬的情形29項,獎勵10-20萬的情形91項,獎勵2-5萬的情形96項。同時規定了兜底條款,對未列明獎勵情形的舉報,經核查屬實的,同樣給予不同數額的獎勵,最高獎勵50萬元。
四是舉報資金財政支付。《獎勵辦法》規定獎勵資金由各級財政支付。省級舉報獎金可以由受理部門自行組織發放,也可以向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申報,由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組織發放,以確保舉報獎勵資金及時足額發放到舉報人手中,保障好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五是鼓勵企業內部職工積極舉報。企業一線職工既是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的知情者,又是安全事故的最大受害者。堅持“我的安全我做主”,企業內部職工對存在的事故隱患,可向企業提出整改建議,企業對查處隱患的職工參照發明創新、技術革新獎勵標準予以獎勵,對企業拒不采納、整改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職工可直接向有關部門單位舉報。《獎勵辦法》規定,企業內部職工精準舉報本單位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的,獎勵金額在規定的基礎上再上浮20%。
六是對舉報、瞞報、謊報事故給予重點獎勵。事故發生后第一時間報告,有利于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及時采取有效應急處置措施,組織實施救援,防止事故擴大和次生災害發生,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但也有一些人抱有不同目的對事故進行瞞報、謊報,無異于草菅人命,國法不容。為嚴厲打擊事故瞞報、謊報行為,杜絕此類事情發生,《獎勵辦法》規定對舉報瞞報、謊報事故經查實的,視事故大小、情節嚴重程度分別給予舉報人3-50萬元的獎勵。
需要特別強調的是,《獎勵辦法》對企業安全管理和部門監管提出明確要求。不管是企業職工,還是社會各界舉報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都不能代替企業主動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所有企業都要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有效的隱患排查治理體系,采取多種方式,鼓勵、發動職工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隱患,確保企業安全生產。有關部門負有安全生產管理、監管職責的工作人員以及在執法檢查中聘請的專家,要嚴格履行執法檢查等工作職責,對發現的問題不得或授意他人進行舉報領取獎勵,違反規定的,一經發現將追回獎勵并嚴肅追責問責。對于受理的舉報線索,各有關部門要認真核實、跟進執法、跟蹤督辦、嚴厲查處,督促企業第一時間化解風險、消除隱患,嚴防風險隱患轉化為安全事故。同時《獎勵辦法》對保密制度作出嚴格規定,負責舉報受理、核查、獎勵發放等事項的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舉報人的任何信息,給予舉報人最大程度的保護,消除群眾后顧之憂,讓群眾放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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