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
2021-04-12 05:40:04
原標題:打造國家實驗室“預備隊”,青島新能源山東省實驗室(籌)建設進入加速期
來源: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
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4月11日訊 日前,《山東省實驗室建設管理辦法(試行)》出臺,對省實驗室建設、運行和管理做出了規范。目前,山東首批5家省實驗室正在掛牌籌建中,其中我市有一家,即青島新能源山東省實驗室(籌)。《辦法》的出臺,將進一步推動省實驗室建設進入“加速期”。
建設省實驗室,是以更大力度引進整合高端科技資源,加快建設更高水平創新型省份的具體舉措。《辦法》堅持戰略眼光、高點定位,指出省實驗室應以打造國家實驗室“預備隊”和國家實驗室網絡成員為目標,聚焦服務國家重大需求、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堅持“四個面向”,對標國際、國家頂尖創新平臺,匯聚、培養一流科學家和創新團隊,組織實施重大科研任務,開展前瞻性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加速推動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和顛覆性技術創新突破,不斷提升我省源頭創新能力。
在省實驗室建設上,《辦法》指出,要按照統籌謀劃、省市共建、以市為主的原則建設,強化省市聯動。同時,省實驗室采取“一室一方案”的方式,鼓勵探索多個市采取“主體+分中心”,即牽頭市承建主體實驗室、參與市設立分中心等方式共建省實驗室。《管理》要求,承建市作為省實驗室建設、運行責任主體,應建立主要負責人牽頭的省實驗室建設協調推進機制,統籌整合區域內現有優勢資源,大力引入國內外高端優質資源;省實驗室建設方案經過省政府批準后,承建市根據方案啟動籌建省實驗室,2個月內完成省實驗室理事會、學術委員會、主任委員會組建,聘任省實驗室主任;6個月內編制具體的省實驗室建設實施方案,報省科技廳備案;省實驗室籌建期為3年,籌建期滿無法完成建設任務的,承建市須提前3個月提交延期驗收申請,籌建期最長可延長1年,1年后未通過驗收的,報請省政府批準,取消其省實驗室建設資格,可視情轉為其他類別創新機構。
在省實驗室的命名上,《辦法》提到,籌建期內可掛“×××山東省實驗室(籌)”牌子。省實驗室全稱以“城市名+領域名+山東省實驗室”方式命名,簡稱原則上以“地名或領域名或著名科學家人名等+省實驗室”方式命名,全稱英文名稱為“×××ShandongLaboratory”。
《辦法》對省實驗室的組織結構做出規定,提出省實驗室具備事業單位法人條件后,可按規定登記為獨立運行的省級事業單位法人,在內部組織框架、崗位設置、人員評聘、科學研究、知識產權歸屬等方面享有充分自主權。省實驗室理事會每屆任期5年,由承建市政府及相關管理部門、參建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相關領域的著名科學家、企業家等組成,理事長原則上由承建市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省實驗室學術委員會由理事會聘任,每屆任期5年。學術委員會主任由相關領域著名科學家擔任,委員由國內外知名科學家、戰略專家、企業家組成。省實驗室主任委員會是省實驗室日常建設和運行管理機構,由主任、副主任、委員組成。
在省實驗室具體運行上,《辦法》要求,省實驗室建立新型人事管理制度,人員規模按目標任務和實際需求等綜合確定,建立“開放、流動、競爭、協同”的用人機制,按需設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動態調整、能進能出;健全人才成長激勵機制,制定保障科研人員潛心科研的政策,提供良好的創新文化和環境;建立與科研人員能力和貢獻相匹配、科學合理的內部薪酬分配制度;鼓勵支持符合條件的省實驗室申報博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構建開放協同發展機制,主動融入國際科技創新大環境,有效利用全球創新資源,開展國內外科技交流合作;推進科研基礎設施開放共享、優秀人才共同培養及雙向流動,形成全面開放、協作共贏、共同發展的新格局;完善促進科研成果轉化機制,探索建立與績效掛鉤的成果轉化激勵機制、轉化收益分配政策等,激勵科技人員創新創業,推動創新鏈上游科研成果向下擴展延伸和轉化,促進科研與產業無縫對接。
在對省實驗室的運行評估方面,《辦法》提出,對正式運行的省實驗室,省科技廳每3年一個周期開展績效評估。按照“目標導向、長遠發展、績效評估、優扶劣汰”的原則,根據評估情況,分別做出強化支持、限期整改、報省政府批準后撤銷等決定,建立有進有出、動態管理機制。
在財政支持方面,《辦法》要求,承建市對省實驗室建設發展實行按需保障,在人財物等方面給予穩定支持。省財政對驗收合格的省實驗室,根據投資規模(不含土地出讓、基建費用)、建設內容、評估成績等,給予后補助獎補,并按年度給予運行經費等穩定支持,主要用于高層次人才引進、科研設施購置、科研項目支持等。
此外,省科技廳對省實驗室根據國家、省戰略部署和重大需求凝練的重大項目指南,經論證后按“一事一議”方式列入省科技計劃給予支持。省實驗室自主立項的重大科研項目,經省科技廳審核后可視同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由省實驗室自主組織實施。有關部門對省實驗室承擔國家、省科研項目,建設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等給予支持。
去年底,依托中科院青島能源所/山東能源研究院,青島新能源省實驗室正式揭牌籌建,將致力于能源產業“從0到1”的原創研究和變革性技術關鍵科學問題研究,促進重大原創性成果產出,支撐山東加快建設科技、能源強省。《辦法》出臺以后,青島新能源山東省實驗室建設將進一步按照相關要求,深入學習領會國家“四個革命、一個合作”的能源安全新戰略,探索最好的體制機制,產出最好的原創技術,匯聚培養最好的人才隊伍,在山東落地轉化最好的創新成果,力爭將實驗室建設成為山東最高水平、最高質量的實驗室,并謀劃國家實驗室建設。為此,山東省、青島市相關主管部門正按照“統籌謀劃、省級批準、省市共建、以市為主”的建設要求,形成合力,共同支持實驗室的建設與發展,并向兄弟省學習、借鑒先進經驗,大膽改革創新,先行先試。(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耿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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