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經濟導報
2021-06-29 08:18:06
原標題:2021年聊城市安泰城鄉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城市停車場建設專項債券募集說明書、募集說明書摘要更正的說明
來源:中國經濟導報
聊城市安泰城鄉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公告了2021年聊城市安泰城鄉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城市停車場建設專項債券(以下簡稱“本次債券”)的發行文件。現對《2021年聊城市安泰城鄉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城市停車場建設專項債券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和《2021年聊城市安泰城鄉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城市停車場建設專項債券募集說明書摘要》(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摘要”)中“重要聲明及提示”之“七、本次債券基本要素”之“(一)債券名稱”中部分內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內容:
“2021年聊城市安泰城鄉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城市停車場建設專項債券。”更正后內容:
“2021年聊城市安泰城鄉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城市停車場建設專項債券(簡稱“21安泰專項債”)。”
現對《2021年聊城市安泰城鄉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城市停車場建設專項債券募集說明書》和《2021年聊城市安泰城鄉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城市停車場建設專項債券募集說明書摘要》中“第二節發行條款”之“二、本次債券主要發行條款”之“(二)債券名稱”中部分內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內容:
“2021年聊城市安泰城鄉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城市停車場建設專項債券。”更正后內容:
“2021年聊城市安泰城鄉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城市停車場建設專項債券(簡稱“21安泰專項債”)。”
現對《2021年聊城市安泰城鄉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城市停車場建設專項債券募集說明書》和《2021年聊城市安泰城鄉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城市停車場建設專項債券募集說明書摘要》中“第二節發行條款”之“二、本次債券主要發行條款”之“(十七)起息日”中部分內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內容:
“自發行首日開始計息,本次債券存續期限內每年的7月1日為該計息年度的起息日。”更正后內容:
“自發行首日開始計息,本次債券存續期限內每年的6月30日為該計息年度的起息日。”
現對《2021年聊城市安泰城鄉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城市停車場建設專項債券募集說明書》和《2021年聊城市安泰城鄉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城市停車場建設專項債券募集說明書摘要》中“第二節發行條款”之“二、本次債券主要發行條款”之“(十八)計息期限”中部分內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內容:
“本次債券計息期限為2021年7月1日起至2028年7月1日止。”更正后內容:
“本次債券計息期限為2021年6月30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止。”
現對《2021年聊城市安泰城鄉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城市停車場建設專項債券募集說明書》和《2021年聊城市安泰城鄉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城市停車場建設專項債券募集說明書摘要》中“第二節發行條款”之“二、本次債券主要發行條款”之“(十九)付息日”中部分內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內容:
“本次債券的付息日為2022年至2028年每年的7月1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1個工作日)。若投資者在本次債券存續期第3年末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付息日為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7月1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1個工作日)。”
更正后內容:
“本次債券的付息日為2022年至2028年每年的6月30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1個工作日)。若投資者在本次債券存續期第3年末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付息日為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6月30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1個工作日)。”
現對《2021年聊城市安泰城鄉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城市停車場建設專項債券募集說明書》和《2021年聊城市安泰城鄉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城市停車場建設專項債券募集說明書摘要》中“第二節發行條款”之“二、本次債券主要發行條款”之“(二十)兌付日”中部分內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內容:
“本次債券的兌付日為2028年7月1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1個工作日)。若投資者在本次債券存續期第3年末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兌付日為2024年7月1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1個工作日)。”
更正后內容:
“本次債券的兌付日為2028年6月30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1個工作日)。若投資者在本次債券存續期第3年末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兌付日為2024年6月30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1個工作日)。”
現對《2021年聊城市安泰城鄉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城市停車場建設專項債券募集說明書》和《2021年聊城市安泰城鄉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城市停車場建設專項債券募集說明書摘要》中“第十一節投資者保護機制”之“一、本次債券兌付辦法”之“(一)利息的支付”中部分內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內容:
“本次債券在存續期內每年付息一次,年度付息款項自付息日起不另計利息。每年付息時按債權登記日日終在債券登記托管機構托管名冊上登記的各債券持有人所持債券面值所應獲利息進行支付。在債券存續期的第3年至第7年末每年應付利息隨當年兌付本金一起支付。2022年至2028年每年的7月1日為上一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一個工作日)。本次債券采用單利按年計息,不計復利。”
更正后內容:
“本次債券在存續期內每年付息一次,年度付息款項自付息日起不另計利息。每年付息時按債權登記日日終在債券登記托管機構托管名冊上登記的各債券持有人所持債券面值所應獲利息進行支付。在債券存續期的第3年至第7年末每年應付利息隨當年兌付本金一起支付。2022年至2028年每年的6月30日為上一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一個工作日)。本次債券采用單利按年計息,不計復利。”
現對《2021年聊城市安泰城鄉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城市停車場建設專項債券募集說明書》和《2021年聊城市安泰城鄉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城市停車場建設專項債券募集說明書摘要》中“第十一節投資者保護機制”之“一、本次債券兌付辦法”之“(二)本金的兌付”中部分內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內容:
“1、本次債券采用提前償還方式,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后,自債券存續期第3年至第7年,發行人分別按照剩余債券每百元本金值的20%、20%、20%、20%以及20%的比例償還債券本金。本次債券的兌付日為2024年至2028年每年的7月1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順延至其后的第一個工作日)。若在投資者回售選擇權行權年度末,發行人選擇將回售部分債券進行注銷的,則該部分債券的兌付日即行權年度的7月1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1個工作日)。”
更正后內容:
“1、本次債券采用提前償還方式,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后,自債券存續期第3年至第7年,發行人分別按照剩余債券每百元本金值的20%、20%、20%、20%以及20%的比例償還債券本金。本次債券的兌付日為2024年至2028年每年的6月30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順延至其后的第一個工作日)。若在投資者回售選擇權行權年度末,發行人選擇將回售部分債券進行注銷的,則該部分債券的兌付日即行權年度的6月30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1個工作日)。”
募集說明書和募集說明書摘要除以上內容更正外,其他內容無變化。本次債券發行文件除募集說明書、募集說明書摘要更正外,其他發行文件無變化。本次更正不影響2021年聊城市安泰城鄉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城市停車場建設專項債券的發行,對公司償債能力無重大不利影響。
聊城市安泰城鄉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2021年6月29日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