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日報
2021-10-05 07:10:10
原標題:山東擬立法治理機動車非法改裝
來源:大眾日報
□記者 趙君 報道
本報濟南訊 擅自非法改裝車燈、排氣管、引擎等,在城市道路轟鳴加速、追逐競駛……隨著我省機動車保有量的大幅增長,機動車非法改裝和“飆車”“炸街”等問題日益凸顯。但現有的處罰措施分散在道路交通安全、環境噪聲污染、道路運輸管理等領域的十多部法律法規中,亟須出臺一部地方性法規,厘清部門責任,明確行為規范,嚴格法律責任。
近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對《山東省機動車改裝和機動車噪聲污染防治規定(草案)》進行審議。
《規定(草案)》明確政府職責,厘清部門責任,規定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聯合執法機制,強化聯防聯控和智慧監管的職責,同時分別對公安、交通運輸、生態環境、工業和信息化、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在機動車改裝、維修、登記等各環節的執法責任進行了明確,避免執法真空。
《規定(草案)》針對違法源頭綜合施策,實現全鏈條監管。通過分析機動車“炸街”“飆車”等行為的起因和源頭追溯,對機動車拼裝、改裝中生產、銷售、維修、駕駛人的違法行為分別進行了規范和處罰;針對機動車噪聲污染問題,對機動車聲響、消音裝置改裝和使用等環節加強管控,落實各部門監管責任。
“炸街”“飆車”的表現形式多樣,執法標準不夠清晰往往導致違法行為人未得到應有懲處,助長違法行為的再次發生。《規定(草案)》針對違法行為的新形態,劃定合法非法邊界,明確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擅自加裝機動車渦輪、改動燃油管路、排氣管和消音裝置,不得擅自從事其他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的活動”并明確了罰款數額和與刑事責任相銜接的內容;對機動車瞬間提速、轟踩油門、轟鳴疾駛等方式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明確其為違法行為,并規定了處罰依據。
《規定(草案)》注重政策集成,整合分散在各部門法和地方立法中的規定,形成集合效應。如對飆車行為,明確規定“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追逐競駛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生產、銷售擅自改裝的機動車的,規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條的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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