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山東商報·速豹新聞網
2021-10-22 16:37:10
原標題:好消息!11月1日起,濟南市勞動能力鑒定申報實現“就近辦”
來源:山東商報·速豹新聞網
山東商報·速豹新聞網記者從濟南市社會保險事業中心獲悉,為進一步方便參保群眾辦理勞動能力鑒定申報,中心再推便民新舉措,自2021年11月1日起,用人單位、工傷職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可以就近到參保所屬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辦理申報手續。
據介紹,“就近辦”勞動能力鑒定可以徹底化解用人單位或工傷職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路途遠、用時長等實際問題,有效減少職工為辦理勞動能力鑒定付出的時間、人力、物質成本,切實減輕用人單位和工傷職工的負擔。
記者就群眾關心的勞動能力鑒定流程和所需材料采訪了市社保中心相關處室,具體情況如下:
●申報時間及地點
每月1-18日為申報時間。自2021年11月1日起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用人單位、工傷職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直接到參保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辦理申報手續。職業病勞動能力鑒定每季度鑒定一次,于每季度最后一個月1-10日申報(非工作日順延至工作日)。
●申報材料(審核后由被鑒定人攜帶至查體現場)
1.《濟南市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
2.《認定工傷決定書》復印件;
3.身份證復印件(正反兩面);
4.委托近親屬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需提交工傷職工委托書;
5.患職業病的職工,應提交有效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復印件。
6.申請復查鑒定的提交原鑒定結論書復印件。
●查體鑒定時間及地點
每月19日-21日期間在濟南市社會保險事業中心官網-信息公開-公示公告欄進行公告。
●查體鑒定需攜帶以下材料
(一)申報材料;
(二)被鑒定人身份證原件;
(三)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1.原始病歷有效復印件。
初診病歷(未住院者需提交診斷證明);歷次住院病案首頁與出、入院診療記錄及手術記錄;半年內復查診療病例;相關檢查報告。
2.B超、CT、核磁共振等影像片及報告單。
(四)存在精神障礙的應提交省精神衛生中心開具的《精神病診斷證明》復印件及相關治療材料;
(五)存在肢體殘缺、燒傷或有明顯瘢痕及顏面部損傷的,應提供含面部及傷情穩定后的傷殘部位五寸彩色照片;
(六)復查鑒定的應提交病情發生變化的診斷資料及客觀證據。
備注:查體鑒定材料除CT、核磁影像片外不再退回被鑒定人。
山東商報·速豹新聞網記者 于娜
通訊員 劉靜 王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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