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半島新聞客戶端
2022-04-13 18:32:04
原標題:恒豐銀行又被罰!青島分行曾因違規問題被罰90萬!
來源:大眾報業·半島新聞
央行昆明中心支行日前披露行政處罰信息顯示,三家銀行及四名涉事人合計被罰231.8萬元。
據行政處罰信息,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大額可疑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違反《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相關規定,被警告并處罰款48.5萬元。蔣賢志(時任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法律合規部副總經理)被處罰款3.3萬元。
不久前,銀保監會披露的處罰信息顯示,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18項違規,被罰款480萬元。
恒豐銀行網站介紹,公司是12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之一,前身為1987年成立的煙臺住房儲蓄銀行。2003年,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改制為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完成市場化改革股改建賬,中央匯金公司成為第一大股東。
記者梳理發現,恒豐銀行青島分行也曾因違規問題被處罰,而去年該分行一高管還因貪腐問題被判刑并處罰金。2021年4月初,裁判文書網更新的一則二審刑事裁定書顯示,恒豐銀行青島分行高管彭某編造合同虛開發票非法套取700多萬元,犯貪污罪、受賄罪、行賄罪、職務侵占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
2018年11月2日,人民銀行青島中心支行公布了一批行政處罰信息。據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行存在“未按規定建立反洗錢內控制度,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照規定報送可疑交易”等違規行為。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依據《《反洗錢法》第三十二條規定,于2018年11月2日對恒豐銀行青島分行合計罰款人民幣90萬元,對相關責任人處罰8.5萬元共計98.5萬元。
天眼查顯示,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行(簡稱恒豐銀行青島分行),成立于2004年5月14日,經營范圍包括許可該機構經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規定批準的業務,經營范圍以批準文件所列的為準(有效期限以許可證為準)。(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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