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半島新聞客戶端
2022-06-02 00:00:06
原標題:人保財險又收34萬罰單!4月底剛被罰近200萬!青島分公司曾收60萬罰單
來源:大眾報業·半島新聞
日前,濱州銀保監分局發布行政處罰,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濱州市分公司因承保理賠檔案不真實、不完整,被罰款34萬元。處罰信息顯示,人保財險濱州分公司因承保理賠檔案不真實、不完整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項的規定,濱州銀保監分局決定對人保財險濱州分公司予以罰款34萬元。
記者梳理發現,4月底人保財險才被罰。4月底,銀保監會公布了新疆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新銀保監罰決字〔2022〕38號),經查,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公司一三二團營銷服務部于2018年通過編制虛假承保材料,虛假承保面積9160畝;編制虛假理賠材料,虛假理賠10筆,賠付金額共計1292700元。作為該營銷服務部的直接上級管理部門,人保財險石河子市分公司在該營銷服務部提交的承保、理賠資料中缺失相關印證材料的情況下,仍審批通過。且該營銷服務部通過編制22名虛假農險協保員相關資料,虛列農險工作經費共計406670元。人保財險石河子市分公司未嚴格審核上述農險協保員人員相關資料,并審批通過支付農險工作經費。
因上述虛假承保理賠的行為,新疆銀保監局決定對人保財險石河子市分公司予以罰款人民幣34萬元。同時,對中國人保財險石河子市分公司一三二團營銷服務部虛假承保理賠的行為罰款人民幣50萬元,停止接受農險新業務一年;對虛列工作經費的行為罰款人民幣34萬元。另外,對時任人保財險石河子市分公司總經理助理姜保國予以警告,合并處罰16萬元。對時任人保財險石河子市分公司一三二團營銷服務部負責人吳海軍予以警告,并處罰款人民幣10萬元,禁止10年內進入保險業。綜上,中國人保財險石河子市分公司及其一三二團營銷服務部以及相關責任人共計罰款194萬元,兩人被警告,其中一人被禁業10年。
梳理發現,人保財險近年來曾多次被罰。據寧銀保監罰決字〔2022〕5號顯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銀川市興慶支公司因編制虛假資料;以虛構保險中介業務方式套取費用,寧夏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一百七十條、第一百七十一條,對人保財險興慶支公司予以37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據寧銀保監罰決字〔2022〕6號顯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銀川市麗景支公司因編制虛假資料;委托未通過該機構進行執業登記的個人從事保險代理業務,寧夏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百七十一條;《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第九十四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七條,對其罰款人民幣13.5萬元;對時任人保財險麗景支公司經理文佐策予以警告并處2.5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人保財險青島分公司也曾因違規問題被處罰。2020年3月31日,中國銀保監會網站發布了青島銀保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青銀保監罰決字〔2020〕51號)顯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市分公司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虛列增值服務費、直銷業務虛掛中介套取費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百六十一條的規定,青島銀保監局對其處以責令改正,并處60萬元罰款。此外,青島銀保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青銀保監罰決字〔2020〕49號)顯示,商林對人保財險青島分公司虛列增值服務費、直銷業務虛掛中介套取費用承擔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的規定,青島銀保監局對其處以警告,罰款人民幣7萬元。青島銀保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青銀保監罰決字〔2020〕50號)顯示,王兵對人保財險青島分公司虛列增值服務費、直銷業務虛掛中介套取費用承擔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的規定,青島銀保監局對其處以警告,罰款人民幣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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