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半島新聞客戶端
2022-06-15 19:49:06
原標題:因未對保險代理人進行培訓,華夏保險被罰!青島分公司曾被判賠付
來源:大眾報業·半島新聞
6月14日,銀保監會網站披露的中國銀保監會張家口銀保監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華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張家口中心支公司因未對保險代理人進行培訓,且未按規定對保險代理人進行職業道德培訓,被警告并處罰款5000元;相關責任人胡艷平被警告并處罰款4000元。
記者梳理發現,華夏人壽威海中心支公司曾因誤導銷售、承諾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外禮品等多項違法違規被罰。
2019年12月,銀保監會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華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威海中心支公司收到中國銀保監會的3張罰單,對機構合計罰款61萬元,對涉事人員合計罰款5萬元,合計罰款66萬元。
具體來看,威銀保監罰決字〔2019〕21號處罰書顯示,華夏人壽威海中支存在誘導保險代理人誤導宣傳的違法違規行為,威海銀保監分局決定對華夏人壽威海中支予以警告并處以罰款1萬元。
威銀保監罰決字〔2019〕22號處罰書顯示,華夏人壽威海中支存在誤導銷售、承諾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外禮品的違法違規行為,威海銀保監分局決定對其罰款30萬元,對時任營銷業務部負責人劉某予以警告并處罰2萬元。
威銀保監罰決字〔2019〕23號處罰書顯示,華夏人壽威海中支存在妨礙現場檢查的違法違規行為,威海銀保監局對其予以罰款30萬元,對時任威海中支主要負責人宋某和營銷訓練部新人訓練崗員工袁某予以警告,并分別罰款2萬元和1萬元。
記者梳理還發現,華夏人壽青島分公司曾被判賠。
據信網報道,萊西的張女士于2018年10月,在華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以下簡稱“華夏人壽保險青島分公司”)投保了華夏人壽保險的華夏常青樹(多倍版)重大疾病保險、華夏醫保通(普惠版)醫療保險、華夏附加質子重離子醫療保險,保險費6502.9元,需每年交納。這份保險在合同簽訂次日生效。
2020年4月,張女士因額葉腦梗死、高血壓3級、帕金森氏病在萊西市人民醫院住院。同年10月,張女士再次因病住院,被萊西市中醫醫院診斷為腦梗死、帕金森病、高血壓病(3級,很高危)、慢性咽炎。事后,張女士委托了萊西市市立醫院法醫司法鑒定,結果顯示張女士的病癥符合保險合同中相關條款的規定。對于這一結果,華夏人壽保險青島分公司也沒有申請重新鑒定。但在要求賠付時卻遭到了保險公司的拒絕,并要解除合同,原因是保險公司認為她沒有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在與華夏人壽保險青島分公司兩次對簿公堂后,法院認為保險公司未在合理期限內核實被保險人信息,而且解除合同時已經超過了法定期限,因此判決華夏人壽青島分公司依照合同約定支付張女士保險金45000元。
愛企查顯示,華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法定代表人為劉偉。經營范圍包括許可經營項目:個人意外傷害保險;個人定期死亡保險;個人兩全壽險;個人終身壽險;個人年金保險;個人短期健康保險;個人長期健康保險;團體意外傷害保險;團體定期壽險;團體終身保險;團體年金保險;團體短期健康保險;團體長期健康保險;經中國保監會批準的其他人身保險業務。 (以上范圍需經許可經營的,須憑許可證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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