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新聞網
2022-09-26 18:40:09
原標題:不按規定使用"場所碼" 市北區又有35家場所和40余人被處罰
來源:青島新聞網
原標題:不按規定使用"場所碼" 市北區又有35家場所和40余人被處罰
來源:青島新聞網
青島新聞網9月26日訊(記者 陳志偉 通訊員 扈曉陽)近期,青島市公安局市北分局不斷加強“場所碼”使用設置督導檢查和宣傳力度,在常規督導的基礎上,按照市北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的總體要求,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持續聯合督導檢查場所碼設置、使用情況,對未張貼場所碼和未落實掃碼規定的35家場所和40余人依法給予相應處罰。
期間,出動人員1500余人次,檢查大小酒店旅館、娛樂場所、商場超市、醫院診所、藥店、銀行等各類場所3800余家,堅決守住疫情防控成果,維護全區社會治安穩定。
處罰情況
不按規定設置、張貼場所碼
案例1:2022年09月22日14時許,市北分局鞍山路派出所民警在市北區南寧路某棋牌室檢查時,發現該場所未注冊場所碼,給予警告處罰。
案例2:2022年9月22日,市北分局杭州路派出所民警在對轄區場所進行日常檢查時發現,市北區瑞昌路某“劇本殺”店,未按照規定張貼場所碼,給予罰款處罰。
案例3:2022年9月22日,市北分局寧夏路派出所民警在臺湛路某理發店未按要求展示場所碼,給予警告處罰。
案例4:2022年9月23日,市北分局湖島派出所民警在對轄區場所進行日常檢查時發現,市北區瑞安路某私家菜館未按規定使用場所碼,給予警告處罰。
案例5:2022年9月14日,市北分局登州路所民警在市北區延安路某保健按摩中心檢查時,發現該處未張貼場所碼,給予警告處罰。
案例6:2022年9月21日,市北分局登州路所民警到市北區遼寧路某再生資源站檢查時,發現該處未張貼場所碼,給予警告處罰。
案例7:2022年9月23日,市北分局合肥路所在巡查工作中發現,金水苑小區網點某茶樓未按照規定張貼場所碼,給予警告處罰。
案例8:2022年9月22日20時許,市北分局敦化路所民警前往某美容美發店進行檢查時發現店內沒有張貼場所碼,給予罰款處罰。
案例9:2022年9月23日,市北分局水清溝所民警在巡查中發現,市北區長沙路某貿易有限公司未按照規定張貼場所碼,進出人員未按照規定掃碼,給予罰款處罰。
案例10:2022年9月23日,市北分局鹽灘所民警在日常巡邏檢查中發現位于市北區洛陽路某旅館,未按規定在該營業場所內設置場所碼,給予警告處罰。
案例11:2022年9月23日,市北分局水清溝所民警在巡查中發現某汽車租賃有限公司未按照規定張貼場所碼,給予罰款處罰。
案例12:2022年9月23日9時許,市北分局平安路所民警在巡查中發現位于市北區海岸路某水果店未按照規定張貼場所碼,給予警告處罰。
案例13:2022年9月23日,市北分局鹽灘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邏檢查中發現位于市北區洛陽路某旅館未按規定設置場所碼,給予警告處罰。
案例14:2022年9月22日20時許,市北分局敦化路所民警前往某養生館進行檢查時發現店內沒有張貼場所碼,給予罰款處罰。
案例15:2022年09月22日14時,市北分局鞍山路派出所民警在市北區鐵嶺路某足療店檢查時,發現該場所未注冊場所碼,給予警告處罰。
案例16:2022年9月23日,市北分局河西派出所民警發現在市北區常寧路某汽車美容店未按規定張貼場所碼,給予警告處罰。
案例17:2022年9月23日16時許,市北分局瑞昌路所工作人員在對市北區吉水路某茶樓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茶樓未按照規定申請場所碼,給予警告處罰。
案例18:2022年9月23日16時許,市北分局臺東所民警對位于市北區昌邑路某批發部進行防疫安全檢查時,發現該店未按要求張貼場所碼,給予罰款處罰。
案例19:2022年9月23日11時許,市北分局洪山坡所經工作發現位于市北區勁松一路某超市的場所碼存在問題,給予警告處罰。
案例20:2022年9月23所民警對位于市北區威海路某超市進行防疫安全檢查時發現該店未按要求開展場所碼掃碼登記工作,給予罰款處罰。
案例21:2022年9月22日15時許,市北分局寧夏路所在工作過程中發現臺湛路某車行未按照規定要求張貼場所碼,給予警告處罰。
案例22:2022年9月22日21時許,市北公安海倫路派出所在對轄區內重慶南路51號某旅館檢查時,發現未按照規定在店內張貼使用場所碼,給予警告處罰。
不按規定要求檢查掃碼 客人不按規定掃碼
案例1:2022年9月22日21時許,市北分局海倫路派出所民警在對市北區重慶南路某頭療店進行檢查時,發現店內客人王某某未按照規定掃“疫情防控場所碼”,店主李某某未按規定要求進店客人掃碼,均給予警告處罰。
案例2:2022年9月22日19時,市北分局華陽路派出所民警在市北區長春路某美容店內檢查時,發現該店不按規定要求訪客掃碼,給予罰款處罰。
案例3:2022年9月23日9時許,市北分局興隆路派出所民警對位于市北區某超市進行例行巡查時,發現超市未按照規定要求進入超市人員掃碼及測體溫,給予罰款處罰。
案例4:2022年9月22日18時左右,市北分局華陽路派出所民警在市北區華陽路某超市內檢查時,發現該店未按規定要求進入超市人員掃碼,給予罰款處罰。
案例5:2022年9月23日,市北分局湖島派出所在瑞昌路某生活超市發現該店已張貼場所碼,但并未按照規定要求進店顧客掃碼,有涉疫隱患,給予警告處罰。
案例6:2022年9月23日20時許,市北分局同安路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市北區同興路某棋室未按規定查驗客人掃碼情況,給予警告處罰。
案例7:2022年9月23日,市北分局延安路所對位于市北區延安二路某按摩店檢查時,發現該店不規范使用場所碼案,3名顧客進店未掃碼,均給予警告處罰。
案例8:2022年9月23日,市北分局延安路民警在日常檢查時發現,位于市北區延安二路某酒水經銷部內有5人未掃場所碼進店喝酒吃飯,均給予警告處罰。
案例9:2022年9月23日,市北分局洛陽路所民警在巡邏中發現,市北區商城路某茶樓內打麻將的顧客未掃碼進店,給予罰款處罰。
案例10:2022年9月23日,市北分局洛陽路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邏中發現,市北區蘭考路某茶樓內的打麻將顧客未掃碼進店,給予罰款處罰。
案例11:2022年9月23日,市北分局鎮江路派出所民警在巡邏中發現劉某多次拒絕掃碼,給予警告處罰。
案例12:2022年9月23日19時許,市北公安阜新路派出所對位于市北區溫州路某足療店檢查時,店內未按規定查驗客人掃碼,給予警告處罰。
案例13:2022年9月19日,市北分局雙山所民警在對臺柳路某粥店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店在公民進入場所時未查驗掃碼情況,給予警告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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