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網
2023-01-11 09:43:01
原標題:山東優化新冠感染患者治療費用醫保政策
來源:大眾報業·大眾日報
原標題:山東優化新冠感染患者治療費用醫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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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濟南訊 近日,山東省醫療保障局、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發布《關于認真貫徹落實醫保發〔2023〕1號文件優化我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治療費用醫療保障相關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在基層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救治有關的政策范圍內門急診費用,不設起付線和封頂線,報銷比例全省統一為75%,先行執行至2023年3月31日。
《通知》明確,優化醫保住院支付政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在所有收治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衛生健康部門制訂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診療方案的住院醫療費用,繼續執行前期費用保障政策,由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后,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所需資金由各市財政先行支付,省級財政結合中央補助,對設區市(不含省財政直接管理縣)按實際發生費用的80%予以補助,對省財政直接管理縣按實際發生費用的90%予以補助。該政策以患者入院時間計算,先行執行至2023年3月31日。
《通知》提出,要提高基層就醫門診保障水平。協同推動實施分級診療,引導患者基層就醫,確保醫療服務平穩有序。加大醫保對農村地區、城市社區等基層醫療機構(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傾斜支持力度,鼓勵基層醫療機構配足醫保藥品目錄內(含我省臨時增補)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治療藥物。對在基層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及疑似癥狀參保患者門急診費用實施專項保障,參保患者在基層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救治有關的政策范圍內門急診費用,不設起付線和封頂線,報銷比例全省統一為75%,先行執行至2023年3月31日。
參保患者在其他醫療機構發生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治療門急診費用,按照各統籌區現行基本醫保門診保障政策執行。
我省要求,切實保障醫療機構醫療救治費用。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要進一步做好醫保基金預撥付工作,保障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收治醫療機構醫保費用及時撥付到位,對收治醫療機構提前撥付不少于1-2個月的醫保基金,并根據需要及時追加,確保醫保基金充足。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及疑似癥狀參保患者治療費用不納入醫療機構總額控制指標,確保患者得到及時救治,確保收治醫療機構不因醫保總額預算管理規定影響救治。
此外,臨時擴大醫保藥品目錄保障范圍。對國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診療方案》(以下簡稱《診療方案》)中不在基本醫保目錄內的新型冠狀病毒治療藥品,臨時性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參照甲類藥品管理,先行執行至2023年3月31日;對于《診療方案》調出且不在基本醫保目錄內的藥品,要按要求及時停止醫保支付。省醫保局將會同相關部門確定我省臨時納入醫保支付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治療藥品名單,報國家醫保局備案后執行,先行執行至2023年3月31日。
關于做好“互聯網+”醫療服務和醫保支付,《通知》要求,各地衛生健康部門要及時公布提供“互聯網+”醫療服務的醫療機構名單。對于行業部門準許在線為出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相關癥狀、符合《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療指南》的患者提供的互聯網首診服務,給予價格和醫保政策支持。開展醫保移動支付服務要嚴格落實國家醫保局相關技術標準,依托全國統一的醫療保障信息平臺,實現醫保電子處方流轉、醫保移動支付和醫保電子憑證的落地應用,確保“互聯網+”醫保服務安全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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