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日報
2023-01-12 09:03:01
原標題:青島中院發布“60條建議”
來源:青島日報
原標題:青島中院發布“60條建議”
來源:青島日報
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青島中院優化法治營商環境助力房地產業發展60條建議》(以下簡稱《建議》),引導市場主體及時識別、有效避免經營及交易過程中的法律風險,建立完善的風險防范機制,最大限度減少損失發生。
青島中院發布助力房地產業發展60條建議,是落實優化法治營商環境工作要求和護航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的務實舉措。《建議》涵蓋合資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執行異議之訴糾紛中常見的法律風險,圍繞房地產業從開發建設、銷售運營到后期維護脈絡,結合審判實踐,全面總結和分析房地產糾紛案件的特點及從中發現的問題,提示正當權利的行使規則和違法行為的法律后果,為市場主體厘清法律關系,指明權利救濟路徑。
這60條建議是結合60起案件提出的具體建議,涉及到房地產案件的方方面面——
在合作開發房地產方面,建議:商事活動中,合作開發房地產的當事人至少一方應具備房地產開發經營資質,否則合同無效;合作開發房地產過程中,建設項目需依法依規取得相關政府部門批準,否則請求分配房地產項目利益難獲支持。
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方面,建議:建筑企業應依法、依規參加招投標,避免“先定后招”致無效;工程選擇招投標程序應信守,變更合同主要條款難支持。
在商品房預售合同、房屋買賣合同方面,建議:商品房銷售廣告宣傳應誠信,構成要約有拘束;銷售房屋不利因素早告知,否則買賣房屋易擔責。
在執行異議之訴方面,建議:以房抵債需防范,盡早登記留證據;公司財務會計制度需健全,一人公司股東財產與公司財產不獨立應擔責。
青島中院在房地產糾紛案件審理中,準確把握契約自由、平等保護、誠實信用、公序良俗等民商事審判基本原則,樹立請求權基礎思維、邏輯和價值相一致思維、同案同判思維,明確裁判標準和思路,回應市場主體對優化營商環境的司法需求,維護房地產市場正常交易秩序。在合資、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案件中,對涉及城市更新、城市建設的重大項目,以提高土地利用率、提升城市形象為導向,依法認定合同效力及違約方責任,保障正常交易秩序,提高市場行為的可預見性與合同利益的合理信賴性意識。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案件中,充分考慮發承包關系、施工活動的風險、用工管理等因素,嚴格區分個人行為和單位行為,避免給企業管理造成不可控風險,引導企業依法依規經營,保障市場良好經營秩序。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及二手房買賣合同案件中,探究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合理解釋合同條款,妥善平衡雙方利益,依法維護合同約束力,注重誠信原則對良好市場秩序的維護。在執行異議之訴案件中,充分考慮執行效率、閑置土地利用率等問題,服務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設行動順利推進,通過示例案外人異議之訴案件的審理思路,針對訴訟高發點,提示企業依法進行財務賬目管理,審查交易對象及交易標的的權利負擔和占有使用情況,依法申請訴訟保全等,為市場主體理性維權和風險防范提供司法參考。
近年來,青島中院充分發揮司法裁判對房地產市場的規范引導和價值引領作用,依法公正高效審理各類房地產糾紛案件,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積極延伸司法服務,不斷提升服務保障中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與健康發展。推動涉房地產糾紛防范化解。與住建部門、相關行業協會召開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聯席會議,健全信息共享、業務協同、訴非銜接等配套機制。指導建立建設工程糾紛專業調解組織,推動形成內外銜接、逐層化解、全面高效的多元解紛新模式。優化案件辦理模式。出臺專門文件規范財產保全行為,有效降低企業訴訟成本和經濟負擔,保障涉案企業正常經營。積極推進繁簡分流改革,對爭議較小、標的額不大的涉房地產糾紛案件,依法簡化審理程序,提高辦案效率。開通涉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設案件“綠色通道”,強化審判管理和節點管控,推動案件快調、快審、快結。找準服務靶向,助力企業紓難解困。依托電子訴訟服務平臺、智慧庭審等信息化平臺審理案件,為涉案企業提供便捷、高效、透明、低成本的訴訟服務。加大普法宣傳力度,深入開展法官進企業活動,針對企業普遍關心的法律問題進行“訂單式”普法,為促進相關房地產企業規范經營,防范風險提供法律建議,切實幫助企業解決“急難愁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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