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日照日報
2023-12-20 09:46:12
原標題:《日照市餐具飲具集中消毒監督管理辦法》
來源:日照日報
原標題:《日照市餐具飲具集中消毒監督管理辦法》
來源:日照日報
《日照市餐具飲具集中消毒監督管理辦法》(第136號政府令,以下簡稱《辦法》)已于2023年11月17日由市政府第4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24年4月1日起施行。為便于理解和落實《辦法》規定,現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一)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設立門檻低,無需行政許可,經營者盲目跟進,為了占領市場,降低衛生條件和生產成本,產品質量難以保障。(二)社會信任度有待提高,消費者對集中消毒餐具飲具的衛生質量不放心,使用時還習慣再次沖洗。(三)當前適用于餐具飲具集中消毒管理的法律法規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僅對餐具飲具集中消毒使用的水、洗滌劑、消毒劑,以及出廠的餐具飲具檢驗和包裝有處罰條款,對設施設備問題、運輸車輛問題等缺少必要的罰則,存在“看得見管不著”難題。
因此,亟需制定出臺相應的監督管理辦法,彌補法律空白,進一步規范餐具飲具集中消毒生產經營行為,保障人民群眾食品衛生安全。
二、主要內容
《辦法》總共18條,不分章節,包括目的和依據、適用范圍、部門職責、舉報權利、市場準入、信息共享、廠區要求、廠房要求、生產過程要求、集中消毒后的餐具飲具要求、配送車輛要求、衛生和質量管理要求、使用環節要求、監督檢查要求、設施設備問題處罰、行政人員處理、定義和施行日期等內容。
三、主要亮點
(一)對上位法起到補充作用。《辦法》完善了市場準入、部門職責、廠區要求、廠房設置、配送環節、日常監管、產品使用環節等內容,規定了物料采購、集中消毒過程、檢驗情況、配送信息等各項記錄真實完整。
(二)強化部門協作機制。《辦法》明確了衛生健康、市場監督管理、生態環境、行政審批、城市管理等部門職責,按照各自職責對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的生產場所選址、生產過程要求、產品質量管理等方面開展指導。各部門之間建立協調配合機制,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實現信息互通、共享。
(三)落實各環節責任機制。落實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生產環節責任,確保使用的物料、生產用水、包裝、存放等符合規定;落實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衛生質量責任,建立健全各項記錄,開展從業人員健康查體、衛生知識培訓,制定不合格產品召回制度。落實餐飲服務提供者使用環節責任,按照有關規定查驗、留存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消毒合格證明;餐飲服務提供者按照有關規定設立集中消毒餐具飲具專用存放區域,保持潔凈,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以及廢棄物共同存放,不得使用超過使用期限的餐具飲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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