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魯中晨報
2024-01-02 10:31:01
原標題:淄博開通線上租房委托提取公積金業務
來源:魯中晨報
原標題:淄博開通線上租房委托提取公積金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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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開通線上租房委托提取公積金業務普通職工提取上限為1260元
淄博1月1日訊 為更好地支持淄博市繳存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解決住房問題,提高辦事效率,優化辦事流程,今天,淄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公告:即日起,淄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微信公眾號和網上服務廳開通租房委托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
該政策的適用人群為:滿足租賃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繳存人(包括普通職工、高層次人才、新市民或青年人)可申請簽約租房委托提取,在協議有效期限內公積金中心按照規定的金額逐月將簽約人住房公積金劃撥至其銀行結算賬戶。
協議有效期限為:委托提取有效期限不超過1年。申請人是青年人的,協議有效期限不超過36周歲的前一個月。申請人是新市民,取得本市戶籍不滿3年的,協議有效期限不超過取得戶籍滿3年的前一個月。夫妻雙方都符合新市民或青年人租房提取條件的,以兩者截止期限較早的時間為準。
約定提取金額為:(一)普通職工:約定提取金額上限為淄博市規定的定額提取額度(目前為1260元);(二)高層次人才:約定提取金額上限為淄博市規定的定額提取額度的兩倍(目前為2520元);(三)新市民或青年人:1.新市民或青年人單身的:約定提取金額上限為簽約時最近一次月匯繳金額與定額提取金額之間(1260元)的較大值。2.新市民或青年人已婚的:家庭約定提取金額上限為簽約時新市民或青年人最近一次月匯繳金額(夫妻雙方都是的月匯繳金額相加)與定額提取金額(1260元)之間的較大值。
公告規定,協議有效期限內的每月提取金額一經約定不得更改。
提取時間、頻次和金額:按照當月申請、次月生效的原則,每月最多提取一次,且不超過約定提取金額,提取后公積金賬戶余額不低于1元。夫妻雙方同時簽約的,提取金額按登記先后順序生成,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約定提取金額。委托提取資金于每月11日至13日(遇節假日順延)劃撥。
大眾日報淄博融媒體中心記者 王任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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