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海報新聞
2024-05-02 10:31:05
原標題:山東出臺實施細則進一步健全藥品行刑銜接工作機制
來源:中國食品藥品網
原標題:山東出臺實施細則進一步健全藥品行刑銜接工作機制
來源:中國食品藥品網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 近日,山東省藥監局、省公安廳、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聯合制定《山東省藥品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進一步健全全省藥品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加大對藥品領域違法犯罪行為打擊力度。
《實施細則》包括總則、案件移送與法律監督、涉案物品檢驗認定與移送、協作配合與督辦、信息共享與通報、附則六章內容,共55條,適用于山東省各級藥品監管部門、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辦理的藥品領域(含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下同)涉嫌違法犯罪案件。
《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了全省各級藥品監管部門、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藥品領域涉嫌犯罪案件行刑銜接工作中的職責和任務,并強調各部門之間應當加強協作,統一法律適用,加強情況通報、案件移送、檢驗認定、涉案物品處置、信息共享、信息發布等工作,嚴禁以罰代刑、有案不移、有案不接、有案不立等問題。藥品監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應當強化行刑聯動,在案件調查取證、檢驗鑒定、組織專家論證、出具認定意見、完善監管等環節發揮各自職能優勢,加大對藥品領域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
針對案件移送環節,《實施細則》明確了藥監部門與公安機關互相移交案件的程序和時限要求,梳理了移交材料清單,明確了公安機關對移送案件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決定的時限要求及后續處置流程等。在涉案物品檢驗、認定及移送方面,《實施細則》明確各級藥監部門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通報設置或者確定的本級藥品檢驗檢測機構名單、檢驗檢測資質及項目等信息,協調設立檢驗檢測綠色通道;還明確了對假藥、劣藥、“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等情形出具認定意見的部門及涉案物品的移交處置工作程序。
《實施細則》就加強四部門協作配合及案件督辦提出多項長效工作機制,如要求各級藥監部門、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明確聯席會議制度和部門聯絡員機制,建立雙向案件咨詢制度,建立藥品違法犯罪案件信息發布溝通協作機制等。在案件督辦方面,要求公安機關、藥品監管部門和人民檢察院加強對重大案件的聯合督辦工作,為督辦案件開通綠色通道,就檢驗認定、專家評估論證、業務咨詢、法律適用等方面積極予以協助。(齊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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