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黃海晨刊
2024-06-04 11:20:06
原標題:日照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可申請幫扶金
來源:黃海晨刊
原標題:日照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可申請幫扶金
來源:黃海晨刊
全媒體記者 房姿辰 報道
本報訊 近日,日照市民政局、日照市慈善總會聯合印發文件,采取慈善幫扶照護低保邊緣等家庭困難失能老年人幫扶照護的辦法,合力解決困難失能老年人家庭的急難愁盼問題。
據了解,本次幫扶對象為具有日照市戶籍的60周歲及以上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失能老年人和因疾病、突發狀況等造成家庭困難,無力完成家庭內贍養的失能老年人(以下簡稱“家庭困難失能老年人”)。根據家庭困難失能老年人及其代理人意愿,可自主選擇入住養老機構或享受居家上門服務。對于選擇入住養老機構的家庭困難失能老年人,日照市慈善總會按照每人每月不超過1000元的標準進行幫扶;對于選擇享受居家上門服務的家庭困難失能老年人,日照市慈善總會按照每人每月不超過6次服務的標準進行幫扶(每次服務按30元/小時計算,服務內容為助餐、助潔、助浴、行等)。每年全市幫扶資金不超過60萬元,按審批時間先后順序發放,幫扶金額接近60萬元或略超60萬元時,本年度該項目截止。
優先保障家庭困難的高齡、獨居、空巢老年人的養老需求,注重補貼范圍、標準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其他保障制度相銜接。家庭困難失能老年人慈善幫扶對象以戶籍為基礎,實行屬地化管理。在申請入住養老機構老年人超過當地養老機構服務能力時,應當根據老年人意愿與周邊鄉鎮(街道)、區縣養老機構服務能力進行綜合考量,采取輪候與統籌協調相結合的原則安排入住。建立公開透明、精準識別、辦理便捷的制度程序,規范操作,嚴格監管,接受社會監督。
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失能老年人慈善幫扶金申辦程序。有入住養老機構意愿或享受居家上門服務的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失能老年人,由老年人本人(家庭成員)或委托代理人向老年人戶籍所在地縣級民政部門提出申請,提交《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失能老年人慈善幫扶金申請審批表》。與“困難群眾救助·主動申報日”結合,對申請能力不足的困難老人,由村(社區)民政協理員集中幫辦代辦。
縣級民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后3個工作日內,根據《日照市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認定辦法》等文件,核實申請人的低保邊緣身份、年齡、殘疾等級等信息,無需本人提供證明材料。對需要進行能力評估的老年人,由縣級民政部門委托具備評估資質和能力的養老服務機構或其他第三方評估機構實施評估,于10個工作日內出具評估結果。
縣級民政部門根據核實情況,于3個工作日內形成審批意見,并以適當方式告知申請人或其代理人,并根據老年人意愿及機構情況,科學分配入住機構或安排居家上門服務。
因疾病、突發狀況等造成家庭困難,無力完成家庭內贍養的失能老年人(以下簡稱“特殊情況家庭困難失能老年人”)慈善幫扶金申辦程序。由特殊情況家庭困難失能老年人本人(家庭成員)或委托代理人向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提交《特殊情況家庭困難失能老年人慈善幫扶金申請審批表》(掃描文末二維碼查看)。本人或其家庭成員申請有困難的,可委托村(居)民委員會代為申請。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自受理申請后3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的年齡、殘疾等級、失能等級、家庭經濟情況等信息進行比對核實,提出審核意見報縣級民政部門審批。
縣級民政部門收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審核意見后,對申請人的身份、年齡、殘疾等級進行信息復核,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需要進行能力評估的老年人,由縣級民政部門委托具備評估資質和能力的養老服務機構或其他第三方評估機構實施評估,于10個工作日內出具評估結果。對通過復核評估、擬享受幫扶的申請人名單,及時反饋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并以適當方式告知申請人或其代理人,根據老年人意愿及機構情況,科學分配入住機構或安排居家上門服務。對未通過審核審批的人員,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書面告知申請人或其代理人,并說明理由。
據悉,“慈善+助老”政策將進一步健全和完善老年人權益保障體系,切實做好困難老年人群體救助幫扶工作,強化政府救助與慈善幫扶的有效銜接,解決困難失能老年人家庭急難愁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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