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山東網
2024-08-16 09:44:08
原標題:山東加強并規范省屬企業土地房產出租管理
來源:大眾日報
原標題:山東加強并規范省屬企業土地房產出租管理
來源:大眾日報
近日,省國資委印發《關于加強和規范省屬企業土地房產出租管理的意見》,進一步盤活利用存量資產。《意見》對省屬企業土地房產出租行為作出程序性、原則性的制度設計和安排,推動企業落實經營管理主體責任,加大存量資產盤活力度,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圍繞完善制度機制,《意見》就健全出租管理制度和流程、實行出租事項分類管理作出規定。明確提出,單次招租平均年租金底價在100萬元及以上的土地,單次招租建筑面積在1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單次招租平均年租金底價在100萬元及以上的房產,應作為重大出租事項進行管理。
出租程序方面,重大出租事項應由省屬企業或其授權的子企業審批,屬于企業“三重一大”范圍的,履行集體決策程序;授權子企業決策的,子企業應在批準或履行集體決策程序后向省屬企業備案。一般出租事項由企業按其制度決策。單次招租期限超過5年或者采取非公開協議方式出租的,原則上應按照重大出租事項決策審批。
招租方式上實行公開招租。《意見》就突出公開競爭擇優、明確公開招租平臺、擴大信息披露范圍、加強對承租人的資格審查、發揮市場的發現價格和承租人功能、規范調整租金底價作出規定。重大出租事項應當通過產權交易機構采取進場公開招租的方式確定承租人,一般出租事項可通過產權交易機構、租賃中介機構等自行組織公開招租。
根據《意見》,省屬企業應當切實履行土地房產出租管理的主體責任,定期或不定期對各級子企業土地房產出租工作開展檢查。省國資委依法履行出資人監督職責,加強對省屬企業土地房產出租管理工作的指導,綜合運用專項檢查、隨機抽查、現場查看等方式,對出租管理情況進行檢查評估。企業在土地房產出租過程中發生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資監管規定的行為,或存在失職瀆職等問題,造成國有資產損失或其他嚴重不良后果的,按照管理權限,依規依紀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記者 陳曉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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