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海報新聞
2024-12-19 09:03:12
原標題:海量財經|責任主體明確了!山東發布網絡直播營銷合規指引(試行)通告
來源:海報新聞
原標題:海量財經|責任主體明確了!山東發布網絡直播營銷合規指引(試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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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報新聞記者 杜鄭敏 報道
日前,為進一步規范網絡直播營銷活動,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推動山東省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省市場監管局制定了《山東省網絡直播營銷合規指引(試行)》(以下簡稱《合規指引》)。
《合規指引》要求,網絡直播營銷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政策要求,遵守商業道德,自覺接受相關部門和社會監督,共同營造公平競爭的網絡市場環境和安全放心的網絡消費環境。
其中,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商品或服務,無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或者無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的商品,國家禁止網絡銷售的藥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煙草制品(含電子煙)、疫苗、血液制品等商品禁止通過網絡直播形式推銷。
《合規指引》指出,網絡直播營銷商品應符合使用性能、安全標準等保障人身與財產安全的要求。直播營銷平臺內經營者應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所銷售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必須真實,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規范標注。
網絡直播營銷的商品不得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偽造產品的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
網絡直播銷售的有保鮮、保溫等特殊貯存條件要求的食品,應采取能夠保證食品安全的貯存、運輸措施,或者委托具備相應貯存、運輸能力的企業貯存、配送。
《合規指引》提到,網絡直播營銷應依法公平競爭,不得實施虛構交易、虛假排名,虛構點擊量、關注度等流量數據,對商品生產經營主體以及商品性能、功能、質量、來源、曾獲榮譽、資格資質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或者相關公眾。編造、傳播虛假或者誤導性信息,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等。
并且,網絡直播營銷應以消費者方便和有效獲悉的形式進行明碼標價,不得實施在首頁或者其他顯著位置標示的價格低于在詳情頁面標示的價格,以低價誘騙消費者,以高價進行結算。在明碼標價之外加價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價格手段、標價方式等欺騙、誤導消費者。
《合規指引》表示,網絡直播營銷應當遵守消費者權益保護有關規定。落實七日無理由退貨機制,及時處理消費者依法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不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向消費者提供紙質或電子發票等購貨憑證或服務單據。
以抽獎、附贈、積分換購等方式進行促銷的,應如實表示有獎銷售信息、贈送物品的品名和數量或者換購的條件,獎品、贈品、換購的商品均應符合質量要求。不收集和處理超出消費者授權或與商品或服務場景無關的消費者個人信息。
鼓勵直播營銷平臺建立首問責任、先行賠付、在線糾紛解決等消費者權益爭議快速處置制度。
《合規指引》也提到,使用其他人肖像作為虛擬形象從事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的,應征得肖像權人同意,不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
使用人工智能(AI)技術生成或者深度合成技術制作的直播營銷畫面,可能導致公眾混淆或者誤認的,應在合理位置、區域顯著標識使用深度合成技術、由AI技術生成等提示。
《合規指引》要求,直播營銷人員應年滿十六周歲;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申請成為直播營銷人員的,應經監護人同意。
針對不同年齡階段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務的特點,設置未成年人模式,在使用時段、時長、功能和內容等方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提供相應的服務,防范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直播。
《合規指引》對平臺依法保存信息的完整性也有規定。
對網絡交易活動的直播視頻,保存時間自直播結束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直播間運營者、平臺內經營者身份信息,保存時間自其退出平臺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商品或服務支付記錄、物流快遞、退換貨等交易信息,保存時間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修改平臺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的,應完整保存修改后的版本生效之日前三年的全部歷史版本,并保證直播間運營者、平臺內經營者、消費者能夠便利、完整地閱覽和下載。
審簽:張達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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