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山東商報
2025-04-01 10:48:04
原標題:濟南房貸今起可“商轉公”
來源:山東商報
原標題:濟南房貸今起可“商轉公”
來源:山東商報
商報濟南消息 3月31日,濟南住房公積金中心重磅發布《濟南市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暫行辦法》,標志著濟南商貸轉公積金貸款政策正式落地,將于2025年4月1日起施行。這一政策的出臺,旨在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保障作用,切實減輕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的還貸壓力。
據了解,所謂商貸轉公積金貸,是指濟南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經原商業貸款銀行同意,可將本人已辦理且尚未結清的濟南市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為住房公積金貸款。不過,需注意的是,轉公積金貸款僅能申請將原商業貸款轉為純公積金貸款,無法轉為組合貸款,并且原個人住房組合貸款也不能申請辦理轉公積金貸款。在貸款對象方面,轉公積金貸款對象必須為原商業貸款借款人,且是不動產權證書載明的權利人。其他共同還款人、不動產權利人不能以共同還款或對該套住房擁有所有權為由申請轉公積金貸款。
與此同時,記者注意到,申請轉公積金貸款,除要符合濟南市現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規定外,還需滿足多項條件。借款申請人必須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同時是原商業貸款的主借款人以及所購住房的產權人;原商業貸款所購住房的《不動產權證書》已辦理完成,并符合辦理(或轉移)房屋抵押登記條件;借款申請人在原商業貸款發放時,已符合當時公積金貸款政策規定的繳存標準;具備穩定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且無不良還款記錄;借款申請人及產權共有人同意辦理公積金中心認可的貸款擔保及相關手續。
此外,在貸款額度和利率方面,轉公積金貸款的期限按照濟南市現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執行,且不得超過原商業貸款到期期限。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貸款期內如遇國家利率調整,則按規定作相應調整。可貸款額度按照濟南市現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相關規定執行,同時不得超過原商業貸款剩余本金,且不超過所購房屋當前評估價值的70%。
辦理流程上,借款人需向公積金受委托銀行提出轉公積金貸款申請,并提供《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承諾書》《濟南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住房公積金貸款面談筆錄、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個人信用報告、借款人及參貸人(共同還款人)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以及共同還款承諾書、原商業貸款所購住房房屋的《不動產權證書》、購房合同和借款合同復印件、原商業貸款所購住房房屋的購房發票、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規定比例購房首付款的有效憑據,以及其他必要的借款申請資料。之后,受理的轉公積金貸款申請將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審批。審批合格后,貸款銀行與借款人簽訂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合同》,并會同借款申請人辦理順位抵押登記手續。借款申請人需將原商業貸款余額與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的差額部分,用自有資金預存入原商業貸款銀行指定賬戶,用于結清原商業貸款。最后,公積金中心發放貸款,原商業貸款銀行收到住房公積金貸款后,需在當日辦理完畢原商業貸款的全部結清手續,15個工作日內辦理原商業貸款抵押權的注銷手續,并將相關憑證、證明及合同上傳公積金中心歸檔。
為防范住房公積金流動性風險,保障資金安全有序運行,濟南將結合本市住房公積金個貸率(定期在公積金中心官網公布),對轉公積金貸款實施動態管理機制:當個貸率高于90%(含)時,可采取相應調控措施,暫停轉公積金貸款業務;當個貸率低于80%(含)并持續3個月,可啟動轉公積金貸款業務。為避免業務過于集中,按照原商業貸款發放日期先后順序,分階段受理轉公積金貸款業務:2025年6月30日前,受理商貸發放日期在2018年1月1日前的轉公積金貸款業務;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受理商貸發放日期在2021年1月1日前的轉公積金貸款業務;2025年9月1日起,受理所有符合條件的轉公積金貸款業務。
◎山東商報·速豹新聞網記者 楊千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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