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經濟參考報
2017-12-27 12:35:12
12月27日《經濟參考報》刊發題為《31省份比拼綠色發展北京居首》的報道。文章稱,國家統計局網站26日發布《2016年生態文明建設年度評價結果公報》(以下簡稱《公報》),首次公布了2016年度各省份綠色發展指數和公眾滿意程度排名。
《公報》顯示,我國31個省、直轄市、自治區里,2016年綠色發展指數排名前五位的地區分別為北京、福建、浙江、上海、重慶;公眾滿意程度排名前五位的地區分別為西藏、貴州、海南、福建、重慶。
從構成綠色發展指數的六項分類指數結果來看,資源利用指數排名前五位的地區分別為福建、江蘇、吉林、湖北、浙江;環境治理指數排名前五位的地區分別為北京、河北、上海、浙江、山東;環境質量指數排名前五位的地區分別為海南、西藏、福建、廣西、云南;生態保護指數排名前五位的地區分別為重慶、云南、四川、西藏、福建;增長質量指數排名前五位的地區分別為北京、上海、浙江、江蘇、天津;綠色生活指數排名前五位的地區分別為北京、上海、江蘇、山西、浙江。
根據2016年中辦、國辦印發的《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我國將對各省區市實行年度評價、五年考核機制,以考核結果作為黨政領導綜合考核評價、干部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其中,年度評價按照綠色發展指標體系實施,生成各地區綠色發展指數。2017年8月,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中央組織部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完成了首次生態文明建設年度評價工作,綜合評價各地區綠色發展總體狀況。
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國家統計局局長寧吉喆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介紹,年度評價工作包括計算綠色發展指數和開展公眾生態環境滿意度調查等兩個部分。其中,綠色發展指數是一個客觀評價結果,包括六個方面55項指標,涉及生態文明建設領域的各個方面,指數側重于從資源、環境、生態、經濟等方面多維度、多層面地綜合反映生態文明建設總體進展;而公眾滿意程度為主觀調查指標,通過國家統計局組織的抽樣調查來反映公眾對生態環境的滿意程度,突出反映公眾在生態文明建設方面的“獲得感”。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金勇進表示,《公報》在“兩個體系”中設置了“公眾滿意程度”這個主觀指標,著重反映人民群眾對生態文明建設成果的總體評價,以及對優美生態環境的期盼。把反映民意的指標納入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的指標體系,是堅持以人為本的發展理念,強調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對于引導地方黨委和政府把綠色惠民作為生態文明建設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官方公布一國各地區的綠色發展指數,這在中國是首次,在全世界也是領先的。”北京師范大學教授李曉西表示,指數的發布有利于完善生態文明國家治理體系。綠色發展指標體系的設計與綠色發展指數的測評,為綠色發展的制度創新和自然資源管理體制提供了有價值的基礎條件。它以真實可靠的統計數據和科學權威的統計調查為基礎,開展統計評價,發揮統計監督職能,也承擔了促進黨和國家重大決策部署和政策舉措貫徹落實的參謀作用。
綠色發展指數及其指標導向,對企業發展也有重大指導意義。李曉西表示,中國綠色發展指數超越傳統的投資環境評價,為投資者全面衡量投資項目的收益提供了更高和更全面的視角。它鼓勵發展綠色產業,壯大節能環保產業、清潔生產產業,形成經濟發展的新動能。
值得一提的是,對于《公報》中顯示的有些地區的環境治理指數很高、環境質量指數很低的現象,寧吉喆表示,“環境治理指數”重點反映主要污染物、危險廢物、生活垃圾和污水的治理以及污染治理投資等情況,主要是地方政府在污染防治和環境治理方面開展的工作。“環境質量指數”重點反映大氣、水、土壤和海洋的環境質量狀況,既與當地的環境治理工作進展情況有關,也與當地的氣候、自然條件、產業結構等因素有關。同時,環境質量的惡化不是一朝一夕造成的,環境質量的改善也需要一個長期的治理和扭轉過程,必須從調整經濟結構、加大環境治理投入、嚴控環境污染等多角度共同發力,不斷推進,逐步提高環境質量。
2018年是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提速年。近期有券商研報稱,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把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作為明年的八項重點工作之一,環保產業將迎來新發展機遇。未來,隨著工業端推出環保稅,以及排污許可等制度的全面實施,環保成本的提升會帶動污染物排放減少。此外,隨著“水十條”深入實施和“土十條”全面實施,以及市政端生態投資加大,環境質量總體改善將加快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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