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8-09-16 16:46:09
齊魯網濟南9月16日訊 今天,綠色治理與中國上市公司治理評價研討會在山東大學召開,2018年中國上市公司治理指數和中國上市公司綠色治理指數在會上發布。
改革開放40年來,伴隨著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公司治理理念日益深入。公司治理實踐探索推動了中國企業和經濟的健康發展,截至去年年底,隨著國有企業公司轉制的完成,標志著我國從企業治理進入了公司治理的新階段。作為國內最早發布并被譽為上市公司治理狀況“晴雨表”的中國上市公司治理指數,從2003年起已連續發布了16年,先后累計對30854家樣本公司開展了治理評價。該指數在國內外產生廣泛影響,得到了國務院國資委、中國銀保監會和中國證監會等相關部門的充分肯定和學術界、企業的廣泛應用。基于該指數開發的央視治理領先指數(指數代碼399554)于2013年6月6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且于2014年始與深圳市合作服務于提升當地國資委直管企業和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實現從科研成果向實踐成果的轉化。
本次中國上市公司治理指數評價樣本量為3464家,其中主板1782家,中小企業板894家,創業板710家,金融業板塊78家。中國上市公司治理評價結果顯示,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在2003-2018年總體上不斷提高;經歷了2009年的回調,金融危機之后,趨于逐年上升,并在2018年達到新高63.02,較2003年的49.62提高13.40;但最近兩年的提高幅度僅為0.18和0.35,增速放緩。股東治理維度、監事會治理維度、信息披露維度和利益相關者治理維度均呈現上升態勢,董事會治理維度與去年持平,而經理層治理維度略有下降。
為進一步提高我國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中國公司治理研究院公司治理評價課題組提出八個方面的對策建議:第一,堅持由行政型治理向經濟型治理轉型的改革路徑;第二,推動公司治理從“事件推動”向“規則引領”,全面升級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第三,拓寬中小股東維權途徑,降低其參與治理的成本;第四,監事會治理應從被動合規向職能有效發揮轉變;第五,加強金融機構治理,應對行業開放新格局;第六,探索開展區域性公司治理評價,以評價帶動公司治理質量提升;第七,推進政府治理、社會治理配套公司治理的改革進程;第八,推動綠色治理落地,盡快出臺《上市公司綠色治理準則》等規范性文件。
在此次會議上發布首份中國上市公司綠色治理指數,這是中國公司治理研究院在2017年發布全球首份《綠色治理準則》基礎上,研發形成的綠色治理評價系統的首次應用。
該評價指標體系以治理思維為統領,從綠色治理架構、綠色治理機制、綠色治理效能和綠色治理責任四個維度,設置12個治理要素和37個子要素,對中國上市公司綠色治理的狀況做出全面、系統的評價。此次總體評價樣本為712家,主板上市公司497家,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115家,創業板上市公司47家,金融業板塊上市公司53家。
上市公司綠色治理評價結果顯示,綠色治理指數平均值為55.27,標準差為5.41,綠色治理整體上處于起步階段。從四大維度來看,綠色治理責任平均值最高,為56.74,表明上市公司在綠色公益等外部性綠色活動中表現較好,社會責任感和包容性較強;綠色治理效能次之,平均值為55.09,表明上市公司在節能減排和循環利用方面的改善也有一定進展,而綠色治理機制和綠色治理架構的平均值相對較低,僅為54.83和54.10,反映出上市公司在綠色治理機制和架構頂層設計方面較為薄弱,亟待提升。
基于上述評價結果,為提升我國上市公司綠色治理水平,中國公司治理研究院綠色治理評價課題組提出六個方面的對策建議:第一,確立綠色治理意識,引導綠色治理實踐;第二,提升綠色治理制度供給,盡快出臺《上市公司綠色治理準則》;第三,完善綠色信息披露制度;第四,建立上市公司綠色治理成本的社會分擔機制;第五,推動第三方開展獨立客觀的綠色治理評價;第六,成立全國企業綠色治理聯盟。
會上,與會專家學者、企業家就綠色治理和中國上市公司治理的相關問題進行了深入的探討和交流,為推動綠色治理在學術界、實業界和政府的進一步發展和推廣以及完善中國上市公司治理提出了很多有價值的意見和建議。
閃電新聞記者 曹寧 濟南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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