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8-12-24 16:37:12
齊魯網12月24日訊 記者從省公安廳了解到,近年來,山東省公安廳黨委高度重視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將依法打擊處置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事件,作為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工作來抓,部署全省公安機關積極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懲處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嫌疑人,有效遏制了惡意欠薪違法犯罪的囂張氣焰,在打擊欠薪逃匿、追繳被拖欠工資等方面取得顯著成效。今年1-11月,山東省公安機關共偵辦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115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00余人,案件涉及被拖欠工資人員4500余人,通過立案查辦追回拖欠款3900余萬元。
王某某“人間蒸發”拒不支付農民工工資被批捕
2018年4月25日,高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向公安局移送線索:2015年8月3日至2016年3月在高唐縣某社區新農村改造工程施工中,山東某實業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高唐項目負責人王某某拖欠李某某等人工資款99.3萬余元,現該王無法找到。
接報后,高唐縣公安局即開展調查并查明:該高唐項目負責人王某某自2015年8月3日至2016年3月承接該社區新農村改造工程施工中,拖欠李某某等18名農民工工資共計99.3萬余元,后經高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并逃匿。高唐縣公安局依法立案偵查,6月28日,將該王抓獲并刑事拘留。7月12日,高唐縣人民檢察院對其批準逮捕。
李某某“躲貓貓”拒不支付勞動報酬被批捕
2018年6月8日,泰安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根據泰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事勞動局移交案件線索立案偵辦李某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
經查:2017年4月李某某與某太陽能有限公司簽訂合作協議約定,由李某某出資,該太陽能有限公司提供土地建設太陽能科技孵化基地項目工程。該項目于2017年5月開工,后該李先后與龐某、饒某等簽訂勞務分包合同,由其支付務工人員的勞動報酬。但該李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近100名務工人員總計約170萬元勞動報酬,在泰安高新區勞動監察部門下達《勞動保障監察責令改正決定書》后仍未支付,并采取改變住所地、更換手機號碼等方式躲避支付。8月23日該李被抓獲并刑事拘留,9月6日被批準逮捕。
田某某等拒不支付800萬勞動報酬案被批捕
2018年2月5日,榮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移交案件稱,田某某、袁某某、田某等3人拖欠船員工資數額較大,現均已逃匿。
榮成市公安局依法立案偵辦,經查,自2016年以來,田某某、袁某某、田某3人共拖欠9條漁船150名船員工資800余萬元。通過工作,2018年2月9日至10日,該3人分別在青島、煙臺等地被抓獲并刑事拘留。3月16日該3人因涉嫌拒不拒付勞動報酬罪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
彭某某積極償還欠款被取保候審
2018年5月22日,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移交的案件線索,曹縣公安局立案偵辦彭某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經查,2013年以來,彭某某在曹縣承接某居民小區、城市廣場等工地樓房的勞務人工,雇傭徐某某、王某某、孫某某等人為其承建樓房,在該居民小區、城市廣場已經與該彭結清工程款的情況下,無故拖欠徐某某工人工資、劉某某個人工資等共計69萬余元。
2018年10月19日,彭某某被曹縣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彭某某認識到事情的嚴重性,主動與工人達成還款協議,其家屬先期償還工人工資15萬元。公安機關經與縣檢察院會商后,2018年11月9日,該彭被取保候審。現彭某某正在積極籌款償還拖欠的工資。
據省公安廳治安總隊相關負責人介紹,歲末年初,特別是元旦、春節前后,工人討薪維權呈現“訴求集中、人員集中、時段集中”的規律特點,為切實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全省各級公安機關治安部門將依法審查行政部門移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依法立案偵查,對暴力威脅、阻礙正常勞動執法活動的,及時立案查辦。同時,主動與相關部門加強溝通協調,定期分析研判,切實形成打擊治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違法犯罪行為合力,對欠薪企業及負責人保持高壓態勢,對欠薪逃匿人員窮追猛打,絕不留情。
警方表示,依法支付勞動報酬是企業單位應負的責任和應盡的義務,公安機關敦促欠薪逃匿人員主動向公安機關自首,并積極籌集資金及時支付務工人員工資,對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公安機關將以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追究刑事責任。
閃電新聞記者 李楊 通訊員 劉貴增 吳永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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