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9-01-23 20:14:01
山東省應急廳今天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打非”和旺季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為深入貫徹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的批示要求,全省要扎實做好全省煙花爆竹“打非”和旺季安全監管工作,堅決杜絕煙花爆竹事故發生,確保春節和“兩會”期間安全,確保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始終保持高壓態勢 扎實開展煙花爆竹“打非”行動
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煙花爆竹“打非”工作的復雜性、長期性,非法獲利驅動、非法利益鏈條、非法制造土壤等因素一天不消除,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事故就有可能發生。要堅決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深入查擺工作漏洞和薄弱環節,細化措施,落實責任,充分調動基層站所、村(居)組織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形成“打非治違”強大合力,保持“打非治違”高壓態勢,全面打壓非法生產、銷售、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生存空間。對排查發現的非法生產經營等行為,務必追蹤溯源,徹底查清非法供應、制作和銷售的地下團伙,斬斷非法利益鏈條。要嚴格執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依法加強對涉嫌犯罪的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刑事責任追究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2〕116號),對組織參與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人員,及時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將處理處罰結果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公開報道,最大限度發揮其警示震懾作用。
嚴格依法履行職責 強化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監管
各級負有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職能的部門要針對煙花爆竹旺季特點,認真履職,密切配合,嚴格執法,進一步細化措施,加強煙花爆竹經營、儲存、運輸和燃放環節的安全監管。
應急管理(安全監管)部門要嚴格實施煙花爆竹批發和零售經營許可,從嚴查處未經許可批發、零售煙花爆竹行為和出租、出借、轉讓、買賣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行為;嚴厲打擊批發企業違反“六嚴禁”、零售店(點)違反“三嚴禁”行為和在倉庫內拆箱、組裝、包裝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關閉取締屬于“兩關閉”范疇的零售店(點)。要會同公安部門加大對煙花爆竹經營企業落實流向登記制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未按規定建立并落實流向登記制度的,依據《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第三十五條給予處罰,并依法采取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等措施;對流向登記不全不能證明合法來源渠道的煙花爆竹,一律按非法煙花爆竹依法沒收,并由公安部門組織銷毀處置。
公安部門要嚴格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審批,嚴厲查處無證運輸和“一證多運”、“少開多運”等違法違規行為。積極推動同級人民政府科學合理制定煙花爆竹禁放、限放政策,引導人民群眾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煙花爆竹。進一步嚴格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審批,依法制止和查處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積極倡導個人實名制購買煙花爆竹等管控措施,嚴防不法分子利用煙花爆竹制造惡性事件。
交通運輸部門要強化對煙花爆竹承運單位、運輸車輛及駕駛員、押運員的監管,依法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運輸行為。對公安部門通報的承運單位、車輛、人員涉及非法違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交通運輸部門要依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36號)等相關規定進行查處。交通運輸、公安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客運安全監管,嚴禁旅客隨身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市場監管(質監、工商)部門要集中組織開展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依法嚴肅查處經營不符合強制性標準、假冒偽劣產品行為。對抽檢發現的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產品,市場監管(質監、工商)、安全監管、公安等部門要依據各自法定職責嚴格追溯相關經營、運輸等環節責任企業(單位)和人員;對產品質量、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依法給予處罰;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等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閃電新聞記者 何則偉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
網友評論僅供網友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齊魯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我來說兩句